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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畜牧条例》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3-15 02:59   [收藏] [打印] [关闭]

( 2018年4月28曰)

省农业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湖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畜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今年3月,省农业厅组织成立执法检查组深入有关市县,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就《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条例》实施三年来,全省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抢抓新机遇,围绕发展现代畜牧业、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狠抓标准化规模养殖、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实现了全省畜牧兽医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一)深入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农业系统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组织专家讲座、召开培训班、印发标语、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提高了广大养殖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使养殖场知法守法,依法生产经营,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规范制度管理,研究制定配套政策

1. 制定了《湖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为落实养殖场备案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们于2015年6月26日以省农业厅名义出台了该办法。该文件对于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制定了《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环保厅和省农业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指导各地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所空间和结构,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防治畜禽养殖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畜禽养殖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目前,全省109个县已全部完成“三区”划定,禁养区内已搬迁或关闭畜禽养殖场4764个,完成工作进度的97.63%。地方投入补偿资金共计105455.02万元。

3. 制定了《湖北省畜牧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全省畜牧业的发展思路、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

4. 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53号)。整体推进了全省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了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截至目前,80%的县(市、区)已建成收集或处理体系,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了病死畜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总体要求。

(三)依法兴牧,努力夯实畜牧产业持续发展基础

积极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立足全省实际,坚持树立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的理念,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打基础、管长远的举措。

1. 切实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组织开展全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对列入《湖北畜禽品种志》中除培育品种外的26个地方品种以及中华蜜蜂进行了调查,提出了保种意见建议。积极向农业部申请,将湖北荆贡种猪有限公司、宜昌市民大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莲鸡原种鸡场等2个保种场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积极参加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遴选,截至目前,全省核心育种场总数达到9家,继续占据全国领先地位。同时,制定了《湖北省种猪遗传改良计划(2016-2025)》,启动省级生猪核心场遗传评估与交流,切实加强湖北种猪群体遗传改良,巩固湖北种猪强省地位。

2. 着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全面部署,细化措施。通过制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加快推进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文件精神,推动“三区”划定管理及畜禽禁养区关闭搬迁取得实质性效果。2017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文件。据初步统计,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占比约65%。湖北省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在农业部现代畜牧业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得到充分肯定。二是压实责任,加强督办。做好禁养区关闭禁排牵头工作。组建工作组对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畜禽养殖污染突出的地区开展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情况督办。通过实施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一场一策”措施,在全省主推清洁能源大循环、合作互利中循环、种养结合小循环三种循环模式,实现“农牧结合,还田利用”等多元化利用途径。三是以点带面,示范创建。启动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确定45个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县。我省松滋、安陆、宜都三市被列入2017年农业部公布的首批部级绿色示范创建县名单。通过总结宣传示范的成效以及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提升畜牧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四是技术培训,强化指导。为切实宣传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48号文件精神,省畜牧局先后在天门、京山、麻城和通城等十几个市、县(区)为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及上千名畜禽养殖业主授课培训,进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思想动员,传授相关技术,并现场指导资源化利用工作。

3. 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在2017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生产经营企业7087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42357人次,查处问题410起,涉及金额113.3万元,责令整改633起,取缔无证照企业15家。二是检验监测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优化监测布局,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省畜牧兽医局每年开展4次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针对猪肉、牛肉、羊肉、禽肉、生鲜乳、禽蛋、蜂蜜和原料蜂胶8类重点产品进行抽检;实施了4个畜产品中药物残留监控计划。组织开展国家级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2次,监测合格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2016年度为99.6%,2017年度为99.7%)。三是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实现新跨越。各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无公害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认证管理。全省通过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产地评审认定298个(2017年新增101个,认定蜜蜂1.15万群,认定畜禽571.93万只,其中生猪102.99万头、肉鸡74.60万羽、蛋鸡385.30万羽、蛋鸭5万羽、肉羊3.26万只、肉牛0.78万头),通过无公害畜禽产品评审认定225个(2017年新增68个,认证畜产品10.26万吨,其中生猪52190吨、鲜鸡蛋43249.6吨、肉鸡1936吨、肉羊610吨、猪肉4100吨、肉牛250吨、蜂蜜246吨),有43个畜禽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定,有37个畜禽产品获得地理标志认定。

4. 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一是各地都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打击涉及病死动物有关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三是建立无害化处理体系长效机制。目前我们探索出四种收集体系,在管理方式上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政府补助、业主负责,有的地方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市场运作。整个收集处理过程建立“五单两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单随货走、日清月结、环节监管”。目前,全省17个市州共92个县(市、区),建成收集体系的74个县(市、区),占总数的80%;共建有收集点1857个、收集中心322个,建成39个区域性处理场,还有8个在建,总投资3亿元以上;2017年处理病死猪274.96万头,集中处理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了病死畜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总体要求。

5. 全面净化兽医兽药市场环境。一是探索建立了全省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集中采购招标,降低企业采购成本,逐步赋二维码上市销售,实现了兽药产品的可追溯性。二是强化三个专项检查。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开展“抗菌药”专项整治,强化养殖场用药检查,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顿。三是开展了兽药GSP再规范和乡镇兽药经营转型活动。制定了《兽药经营GSP再建设规范行动方案》。通过在沙洋县办点示范,进而在全省推开。对经整改能达到兽药GSP规范标准要求的,继续从事兽药经营,对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的经营者,转型为乡村动物诊疗点,统一标志标识,通过诊疗处方用药的方式为养殖业主提供服务,并运用市场机制组建了今楚首创公司,打造了兽药采购平台,严厉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行为。全省兽药经营门店由3000多家,规范为1100多家,转型为乡村兽医诊疗点的由2730家减少到850家。在“堵”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疏”的路径,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在湖北新佳农牧有限公司蛋鸡养殖基地开展蛋鸡养殖兽药替代试验,生产无抗鸡蛋并取得成功。目前,已推广到500多家蛋鸡场。这些措施和行动,使法律法规得到贯彻、监管职责得到履行、兽医形象得到提升、服务对象得到实惠、畜产品安全得到保障。

二、取得的成效

(一)畜牧发展步伐稳健

全省畜牧业经济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2017年,全省猪、牛、羊、禽出栏量分别为4299.63万头、107.86万头、557.1万只和50891.04万只,同比分别增长1.8%、0.4%、0.3%、-2.5%;猪、牛、羊、禽存栏量分别为2451.62万头、237.98万头、501.21万只、33480万只,同比分别增长0.8%、12.7%、6.4%、0.9%;肉、蛋、奶产量分别为420.84万吨、164.75万吨、16.0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0%、-1.8%、4.9%。

(二) 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全行业环保意识增强,饲养环境明显改善。从业者对环境污染治理高度重视,2017年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减排项目550个,涉及五种畜禽养殖量分别为猪134.3万头、奶牛0.45万头、肉牛0.55万头、蛋鸡990.8万羽、肉鸡87.1万羽,削减化学需氧量0.68万吨、氨氮0.096万吨。目前,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储存处理设施配套率为74.4%。

(三) 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全面提升。万头以上规模猪场781个,继续保持全国第一。生猪“150”、蛋鸡“124”、肉羊“1235”、肉牛“165”等一批切合湖北实际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得到大力推广,伴随着规模化、集约化,科学饲养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相应提升。既保障了市场供应,又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四)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向好

随着生产方式转变和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了一个历史新高度。畜产品抽检合格率一直在99.91%以上,生鲜乳中一些营养和卫生指标如乳蛋白、乳脂率、菌落数和体细胞数达到发达国家水平。2015年我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考核,全国排名第一,受到农业部的高度肯定。近几年,全省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以说,目前是畜产品质量安全最好的时期,在食品安全领域也是领先的。

(五)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显著

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力应对H7N9流感,按照“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的要求,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强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均在80%以上。加强动物疫病中长期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布病监测及净化和种猪场疫病净化工作,有效控制了动物疫病传播,连续几年保持了全省动物疫情的总体平稳。

(六) 农民增收效益提升

主要畜禽养殖总体上效益趋好。生猪、蛋鸡、肉鸡、肉牛、肉羊均有盈利,初步匡算,全年畜禽养殖带动农民人均增收约400元,畜牧业在扶贫攻坚中发挥了产业扶贫的突出作用,为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部门配合尚欠紧密。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部门间信息交流,协调配合还不够,在畜禽养殖的土地使用、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废弃物治理和利用方面等问题上,存在职能交叉,标准不统一,监管不到位,管理质量有待提高。

(二) 畜禽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力度不够。地方政府对畜禽品种资源保种的认识、保护力度不够,没有设立专项畜禽品种保护资金,财政投入不足,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 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有些畜牧业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不强,为获取非法利益,甚至故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带来了不容忽视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公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容忍度越来越低,越来越敏感,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将趋于常态,一旦应急处置不当,往往一个小的问题,很容易扩散蔓延、不断放大。

(四) 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体系尚需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体制机制都还不健全,基层监管能力薄弱,经费保障不足;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检验监测手段和技术标准体系滞后,难以实现对新的质量安全违法现象的有效监测,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等等,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五) 养殖场生产水平亟待提高。“现代化”的企业+“作坊式”的管理是当前养殖场存在的普遍的问题,粗放的管理导致畜禽的生产性能没有充分的开发利用,养殖场生产成本增加。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 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完善配套措施。继续加强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做到履职负责,依法行政。注重畜禽科技创新,研究制定养殖场生产技术规范标准、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畜禽养殖技术标准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 继续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抓好重点问题。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主要是兽药残留超标和禁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我们将继续采取高压严打态势,集中力量一个一个地进行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不留后患。对于常规性的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重在依法组织整改,严格落实好用药记录、休药期等制度;对于非法添加问题,重在严查严打,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从严管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二是抓好重点地区。紧密结合产业发展,突出抓好主产区、优势产区以及大中城市郊区生产基地监管,严格落实好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等管理措施,严把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关。三是抓好重点时节。对于隐患大、关注度高的畜产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两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期的监管,确保少出问题,不出大的问题。四是抓好应急处置。切实增强风险和忧患意识,加强产地销地间的协调配合,提高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畅通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并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化解风险。

(三) 全力推进畜牧业标准化。一是强化标准制修订。健全畜牧业产地环境、产品质量、投入品的使用、生产技术规程、管理规范和检验检测方法等标准体系。二是强化技术服务。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积极推动动物疫病综合防治,大力推广高效低毒药物和生物、物理防治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兽药使用。三是开展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通过多项措施,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 大力推动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一是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将发展“三品一标”作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与质量安全工作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速度、扩大总量规模。二是强化证后执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无公害畜产品标志推广工作力度。三是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把通过“三品一标”认证作为项目验收考核的重要指标,用品牌化带动基地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良规模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标准化动力问题。

(五) 整合畜禽良种资源,不断完善繁育体系。加大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保种场的建设力度,做好地方优良品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切实加强湖北种猪群体遗传改良,提升生猪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巩固湖北种猪强省地位。

(六)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在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监管职责,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七)积极构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贯通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全过程控制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建立跨地区、产销对接的互动联防联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