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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先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3-15 01:50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 2018年5月29曰)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分别于5月14日和28日召开会议,对周先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周先旺同志的辞职请求

根据省委关于有关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周先旺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是因工作变动而提出,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对省人民政府《关于万勇同志任职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省委关于有关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万勇同志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及《决定》精神。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经过多个岗位锻炼,领导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驾驭全局能力。作风务实,宗旨观念强。工作有激情,事业心责任感强。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好。为人正派,待人宽厚,团结同志。从严抓班子带队伍,自觉遵纪守法。要求自己比较严格。万勇同志的任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 关于夏雄彪同志的免职

根据省委关于夏雄彪同志的免职通知,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去夏雄彪同志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是因到龄退休而提出,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 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邹磊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邹磊等22名同志,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检察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邵远红、严开元、闫大华、许泽民、龚文静、周炎华、吴良志、邢金明、胡河、黄鹤、许伦翔、金红、梁辉等13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均合格。提请免职的王功荣等20名同志,14人因工作变动,4人因到龄退休,1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1人自愿辞去公职。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五、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古峰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古峰等5名同志,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检察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周清华、程超平、杨波、李华等4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均合格。提请免去刘仁鼓等2名同志职务是因到龄退休而提出。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