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06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7月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现将有关审议情况汇报如下。
委员会组成人员认为:2017年,审计厅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和省人大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三大攻坚战和补短板强弱项工程,加强对重大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2017年审计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为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为做好今后的审计工作,委员会建议: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围绕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聚焦审计重点,着力加强扶贫攻坚领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财政转移支付等情况的审计,保障公共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二是要按照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5号)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省审计厅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和重点项目时,应当征求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同时省审计厅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支出决算和政策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三是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注重审计整改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协调加强对审计查出“屡审屡犯”问题追责问责、整改督办工作,将整改情况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