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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部分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程用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关于2017年度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部分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情况
受省人大财经委的委托,省审计厅对2017年度阳新县兴国至富池公路、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武汉纺织大学综合实验与实训大楼、大悟县三塔寺水库、荆江分洪区安置房综合改造工程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并提交了审计报告。报告指出,上述5个项目主要存在基建程序执行不严、招投标程序不合规、项目监管不力、合同履行不到位、工程造价控制不严、财务管理薄弱等6个方面32个问题。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责成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省人大财经委的要求,督促项目单位认真整改。经过整改,32个问题中,目前25个已整改、7个正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已整改的情况
已整改的问题25个。针对阳新县兴国至富池公路、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武汉纺织大学综合实验与实训大楼、大悟县三塔寺水库、荆江分洪区安置房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涉及招投标程序不合规的9个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业主单位和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追责问责,并对涉嫌违规企业作出停止所有招标活动的处罚决定。针对阳新县兴国至富池公路、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大悟县三塔寺水库、荆江分洪区安置房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涉及监管不力的6个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针对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大悟县三塔寺水库、荆江分洪区安置房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合同履行不到位的4个问题,已扣回超额支付的892.3万元资金。针对阳新县兴国至富池公路、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大悟县三塔寺水库、武汉纺织大学综合实验与实训大楼项目涉及工程造价控制不严的4个问题,已扣减多列的886.33万元资金。针对大悟县三塔寺水库财务管理薄弱的1个问题,已按照要求对工程资金实行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针对阳新县兴国至富池公路省级补助资金欠拨的1个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已将资金安排到位。
(二)正在整改的情况
在整改中的问题7个。针对阳新县兴国至富池公路、武汉纺织大学综合实验与实训大楼、荆江分洪区安置房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多计工程款的3个问题,拟待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核减。针对阳新县兴国至富池公路项目涉及的超面积征收农用地和挪用征地补偿款的2个问题,阳新县相关部门正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补办征地用地手续,挪用征地补偿款也将足额拨付到农户。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手续不完备的1个问题正在办理中,预计2018年8月可完成消防相关验收手续。荆江分洪区安置房综合改造工程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未到位的1个问题,拟将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和自筹资金解决。
二、主要原因
从审计发现的问题看,与去年相比呈现三种好的趋势,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幅减少38个,严重违纪行为和涉及金额大幅减少,整改追责问题也大幅减少。这反映,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每年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委托审计、对整改项目现场督办、对整改结果提交代表审议,这种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方式,不仅有力提高了监督的成效,而且增强了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项目建设的意识。
从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看,问题反映在基层,根源在我们后期监管的缺位与乏力,既有项目单位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又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还有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震慑不够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协调服务不够。部分项目存在省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等问题,反映出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服务不够。特别是在对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关键环节审批和要素保障的协调服务上,我们切实帮助解决实
(二) 事中事后监管不够。5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多计多加工程款、重点设计变更不履行报批程序、挪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暴露了事中事后监管的缺失。投资项目一旦审批通过,在开工前、建设中和竣工后的相关环节监管上因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由于当前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形成合力不够,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真空”,才导致了上述问题的发生。
(三) 惩戒力度不够。审计的5个项目虽然都违反了招投标的相关规定,但因为违法行为发生截止到审计时间时已超过两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管理部门往往对项目单位采取批评教育或书面检查的方式予以惩罚。即使有的项目违法行为未超过两年,相关管理部门也只是给予经济处罚。执法和惩戒的力度和手段偏软,容易让违法违规者产生侥幸心理,震慑作用有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深化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省预算内投资效益,建议做好“三个加大”:
(一)加大整改。从整改情况看,目前还有阳新县兴国至富池公路、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武汉纺织大学综合实验与实训大楼、荆江分洪区安置房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的7个问题整改不到位。对此,省政府十分重视,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督办落实,定期听取整改情况的汇报,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省人大财经委报告。同时,各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从规范项目建设、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住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二) 加大监管。针对协同监管不够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在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审批、招投标、开工建设、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环节上的各自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问题发生,促进项目规范实施。
(三) 加大惩戒。加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建立发改、财政、住建、国土、环保、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多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将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出借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的约束,对执行进度滞缓、同类问题连年发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地方,要采取约谈、通报和扣减、调整、暂停安排省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