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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钱远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13曰)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7月11日召开会议,对钱远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钱远坤、林顺辉的辞职请求
根据省委关于有关同志免职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钱远坤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林顺辉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均因工作变动而提出,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张盛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省委关于有关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张盛仁同志政治素质好;思路清晰,视野开阔;领导经验比较丰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作风民主,为人正派,性格温和,相容性好;自身要求比较严格。刘艳红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经历较为丰富,熟悉组织人事工作;思路清晰、思维敏捷,考虑问题细致全面;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公道正派,作风扎实;个人修养好,为人朴实,亲和力强;自身要求比较严格。他们都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提请任命张盛仁同志为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刘艳红同志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是因工作需要;提请免去郭跃进同志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职务、肖菊华同志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何光中同志的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是因工作变动。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 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程身龙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去程身龙同志职务是因工作变动,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四、 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周少宏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周少宏同志,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检察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周少宏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其任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