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7号 >> 文章详情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3-24 08:34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情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提出“20字”总要求、“七条道路”和“五个振兴”。今年4月下旬,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强调“切实实施乡村振兴,着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这些都为我们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各项工作向中央看齐,落实省委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后,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汇报,并就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工作要求。1月9日至10日,召开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暨农村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经济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省政府制定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定〉重点工作清单》,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任务分解,做到项目化、具体化、图表化。举办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研讨班,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聚焦。组织专班,制订《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已经完成专家评审,并分别经过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正按程序报送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

(二)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坚持城市农村一起抓,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出台《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每年安排近6亿元,累计在全省开展了745个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定了新一轮《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方案》,从2018年至2020年,每个县(市、区)打造5个精品型、20个提升型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大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截至今年7月,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23.5万公里,位居全国第四、中部第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整治安全隐患里程4.9万公里;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农村公路观摩组来我省参观。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编制全国唯一的省级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专项规划,截至目前已解决476万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79万(不含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积极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不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下达省级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2500套。推进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和“薄弱”乡镇卫生院建设,在武汉、宜昌等市开展大专层次的乡镇医生定单定向委托培养,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积极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发展优势种养业和特色农业,构建“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发展青贮饲料新产业60万亩,建设“粮改饲”“油改饲”等示范基地167万亩。压减低质低效水稻200万亩,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分别发展到300万亩、561万亩。积极推动水产品减量增效,水产品产量217.45万吨,同比减少3.3%;产值298亿元,同比增长4.5%。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今年上半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5431.97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比全省工业平均增长速度高0.8个百分点,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25.87%;农产品加工业实现税金397.59亿元,同比增长16%,占规模以上税金总额的41.79%。积极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半年乡村接待旅游者突破1.39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约896亿元,同比增长10%左右。着力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7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洪湖东分块蓄洪工程等国家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总投资达到449亿元。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培育和创建,农业“三品一标”企业、产品总量分别达到2169家、4704个,位居全国前列。

(四)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学习借鉴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大力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不断补齐我省乡村振兴突出短板,切实打好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个乡村振兴的第一仗。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出台《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时下达建设任务清单,明确工程建设技术指南和工作方案,今年上半年,建成农户无害化厕所34.5万座。二是大力推进精准灭荒。将精准灭荒融入到促进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大力建设林业产业基地、观光园、采摘园,配套发展核桃、油茶、山桐子等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大力发展赏花经济、森林康养等生态服务业,全面完成全年70万亩植树造林任务,全省灭荒造林面积达到72万亩。三是大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谋划建制乡镇新建污水项目647个,总投资346亿元。截至7月底,已建成污水厂138个,另有155个污水处理厂完成60%以上的工程量;建成污水干管2300公里、入户管网2800公里,完成投资102亿元。四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累计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977座,配置垃圾收集箱291万个、机动收运车2.26万辆、保洁员13.3万人。目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74.1%,以“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的工作模式已经得到推广和应用。住建部将我省列为全国县域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试点。五是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进会,印发了《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全省“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深入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负增长;畜禽禁养、限养、适养“三区”全部划定,自然水域、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养殖全部拆除,投肥养殖和珍珠养殖全部取缔。

(五)积极改善农村民生。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省医保保障待遇、基金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将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大力扶持农村劳动者创业就业,连续14年开展“春风行动”,全省累计举办招聘会、洽谈会1394场,提供就业岗位128.5万多个。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为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创业培训。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194元,较上年增长11.8%;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18元,较上年底增长2.1%;农村五保平均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250元,较上年增长10%。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全省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先后多次召开农民工收入专题会议,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上半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8元,增长8.6%。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加大对四个集中连片地区特别是9个深度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每年补助每个深度贫困县2000万元建设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示范村,补助2000万元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供水管网建设。截至7月底,已完成2.73万户7.24万人易地搬迁入住任务。

(六)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序开展。完成家庭承包耕地实测6675.3万亩,完善订立家庭承包合同856.3万份,建立登记簿844.1万份,颁发权证827.2万本。全省农村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率达44.6%,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2804万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京山、夷陵、蔡甸基本完成改革,荆门等12个市、县成为新一批全国试点。全省建立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70个,“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覆盖13个市州。截至7月底,全省有5636个村组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3905个村组完成清人分类,1411个村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2.57万户,全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达20.7万家,比2017年底增长3.5%。“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推进。12个试点县(市、区)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七)大力加强乡村治理。围绕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整顿2135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调整不称职不胜任村党组织书记2477人。起草《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深化村务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确保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在全省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推动全省行政村红白理事会、乡厨协会、乡规民约全覆盖;实现“十星”创建工作在全省行政村全覆盖,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电影“月月看”、书屋“村村有”等文化惠民工程深受群众欢迎。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开展“两堂”蔓延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农村非法宗教组织32个,取缔农村非宗教活动场所409个。

二、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从思想认识方面看,随着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下降,少数地方和部门对“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认识不够,工作中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也有少数地方和部门急于求成,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

二是从城乡融合方面看,我省城乡、区域之间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不少地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亟待完善,水电路气宽带等基础设施急需提档升级。特别是关于农村居民“上好学”“看好医”“有保障”等的现实需求,城乡之间还存在明显差距,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任重道远。

三是从工作统筹方面看,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何聚集全党、全社会的力量,集中发力,精准实施,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需要进一步总体谋划、协同推进。如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目前直接在村级开展项目建设的有美丽乡村、美丽宜居乡村、生态村、绿色示范村、旅游名村等,导致力量分散、资金分散,重复选点、重复投入,标准不一、参差不齐,极大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名目繁多的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也给基层带来困扰。

四是从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方面看,如何让政府财政投入更有效,市场资本投入更有力,需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目前,河南、浙江等省份,通过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实行滚动、有偿、可持续的使用办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乡村振兴是一个大战略,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关心下,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有力的保障,着力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确保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近期,省政府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继续在全省政府系统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习交流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对实施乡村振兴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入脑入心入行”,切实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推进规划落地。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抓紧修改完善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及早提请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尽快发布。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农村人居环境“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完成好“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垃圾处理无害化四项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同时,全面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村庄环境改善,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水平。

四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分工。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定》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抓好政府及组成部门各项责任落实,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工程化、项目化、节点化,推动各项责任分工可实施、可操作、可考核。

五是进一步强化统筹保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资金投入结构,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全面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管理规定,提高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检查并督促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和行业间资金统筹,形成政策合力。

六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坚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推进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延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完善承包权有偿退出和经营权抵押担保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