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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毒品   时间:2019-08-29 07:15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省政府对研究处理工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的禁毒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省委、省政府禁毒工作历来高度重视。2018年6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省委书记蒋超良7次对禁毒工作作出批示,省长王晓东多次强调要加强禁毒工作,省领导王祥喜、曾欣等多次参加禁毒工作会议或活动,研究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示范带领下,省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党委政府都进一步加大了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力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禁毒工作格局。武汉、咸宁、孝感、襄阳、宜昌、黄石、十堰、仙桃、潜江等地党委、政府和禁毒委主要领导亲自听取禁毒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出席禁毒活动。部分毒情较为严重县市区,由党委、政府“一把手”担任禁毒委主任,推动禁毒工作。

一是政策引领明显加力。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13号),对禁毒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12月,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责任考评细则》(鄂办文〔2018〕63号),明确对全省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同时,省禁毒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最高奖励30万元,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部门共治形成合力。省禁毒委充分发挥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合力开展毒品治理,形成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省委政法委、省禁毒办、省文明办共同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和“禁毒先锋号”争创活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禁毒办联合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和“肃毒攻坚行动”;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应急管理厅、武汉海关缉私局等部门实施对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全环节联合监管行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手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及“青骄•第二课堂”。

三是考评问责显示威力。省禁毒委制定了《各级禁毒委履职尽责考核办法》,对各市州禁毒委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省禁毒办建立“分片负责、联系督导”工作制度,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加大了督导、检查、暗访力度。按照《湖北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责任考评细则》的规定,对禁毒重点整治地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省委政法委在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中,将禁毒工作分值由2分提至4分,考核打分由省禁毒办负责,有力促进了各地落实禁毒工作主体责任。

四是基础保障持续加力。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大禁毒经费保障力度,坚持“二流财政、一流保障”,对禁毒经费优先预算安排、优化经费配置,省级财政安排公安禁毒专项经费保持在1000万元,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全省禁毒经费2300万元。全省安排禁毒戒毒经费近3亿元,同比增长19.4%,全省禁毒基本装备、基础设施、基本业务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举办全省禁毒大队长领导力培训班、全省禁毒信息综合应用培训班和全省禁毒社工、骨干师资培训班,提升了全省禁毒民警和禁毒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

(二)预防为先、关口前移的禁毒工作方略进一步落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指示精神,省禁毒委积极探索全覆盖的预防教育体系,全时段、全方位、全渠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2018年,全省新增吸毒人员增幅4.5%,低于全国10.6%的平均增长率。

一是青少年针对性教育深入开展。实施全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省禁毒办、省教育厅联合开展校园禁毒“五个一”活动,全省6554所学校、5.6万余名教师、280余万名学生注册参与远程毒品预防教育,在校学生接受禁毒教育保持在100%。全省9所禁毒示范学校、160名优秀禁毒教师、320名优秀校外辅导员受到国家禁毒办、教育部表彰。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群团组织作用,对失学辍学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易染毒群体,开展精准化禁毒宣传教育,入户到人。

二是社会面禁毒宣传有效拓展。充分利用“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幸福荆楚”等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马拉松禁毒宣传、禁毒公益歌曲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增强禁毒宣传的力度和广度。组织开展禁毒知识进农村行动,以元旦、春节、两会等为重要时点,以农民群众、贫困地区群众、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为重点对象,通过禁毒文艺巡演、禁毒流动课堂巡讲、禁毒成果巡展、禁毒影视作品巡映等形式,深入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严防毒品问题在农村滋生蔓延。

三是媒体禁毒宣传更加多元化。在《湖北日报》《人民公安报》《楚天都市报》《农村新报》等报刊开辟宣传阵地,专刊专版发表禁毒文章50余篇;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禁毒公益广告”3000万条;在禁毒微信、禁毒网、长江云、腾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禁毒知识和信息1.5万条,提升了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严打高压、重典治乱的禁毒工作态势进一步凸显。大力开展“飓风扫毒”“净边”等专项行动,2018年全省共缴获各类毒品4.21吨,创历年之最,仅次于云南、广东,排名全国第3;破获千克以上毒品案件136起,排名全国第4;堵源截流“净边”行动综合绩效排名全国第5;破获毒品案件6094起(其中,打掉团伙226个),抓获涉毒人员6346人,摧毁制毒厂点11个,均排名全国第6;查处吸毒人员31120人次,排名全国第7;铲除罂粟等毒品原植物10.22万株,清查公共娱乐场所1.2万余家,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贡献了禁毒力量。

一是重拳打击制贩毒犯罪。按照“打团伙、摧网络、捣毒窝、抓毒枭”的工作思路,加强专案经营、情报研判、集群作战,破获公安部、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23起,其中制毒案件15个,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62.2吨,6次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和贺电鼓励。2018年9月,宜昌、孝感、仙桃公安机关联合侦破部督“2018—640”特大制贩毒案件,缴获毒品冰毒200余公斤,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制毒窝点1个,查获制毒设备若干。特别是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排查涉毒活动中黑恶势力,严打毒黑交织犯罪。10月,孝感禁毒部门成功破获一起重特大涉毒涉黑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缴获毒品140余千克,仿六四手枪1支,缴获赃款800余万元。

二是重兵堵截毒品贩运通道。构建“水陆空邮”全覆盖的毒品查缉防控网络,会同省邮政管理局,推动物流寄递落实“三个100%“安全管理制度。推动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部门实行涉恐、涉爆、涉毒三个同检。开展全省毒品查缉统一行动,邀请云南查缉专家以战代训、实战指导重点市州应用高科技设备查缉毒品,提高毒品发现和识别能力。2018年,全省通过公开查缉查破毒品案件1153起,抓获1411人,均同比2017年上升15%,有效遏制了毒品流入和内流势头。

三是重规管控易制毒物品。制定《全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三年规划》,健全监管环节、规范监管流程、堵塞监管漏洞。分级分层对全省4935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购买、运输的事前许可、事中监管和事后核查管理,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和异地储存委托监管机制。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研发、生产、加工、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全环节监管,确保合法、合理、安全。健全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网上监管审批,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联合应急管理、药品监管等部门深入摸排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和运输企业,通过签订责任书、布建信息员等措施,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纠正违规企业110家,整改安全隐患144处。

四是重典治理毒品严重地区。针对省内毒品中转集散、外流贩毒、毒品滥用等突出问题,省禁毒委将武汉市江岸区、汉阳区、当阳市、枣阳市、钟祥市、汉川市、新春县、仙桃市等8个县市区纳入省级重点关注地区,采取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方式进行集中整治。省禁毒委集体约谈8个地方禁毒委、禁毒办主要负责人,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分解,实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指标,逐项整改落实。按照一区一方案、一县一办法,制定针对性考核方案,派遣督导组分赴各地实地考核,对账销号。将考核结果寄送当地党委、政府和禁毒委主要领导,提升督导考核实效。2019年,省禁毒委取消了8个县市区的重点关注地区,调整新增潜江市、武穴市2个通报警示地区、硚口区、荆州区、鄂城区、恩施市4个重点关注地区。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将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技术开发区、阳新县、大冶市、襄阳市樊城区、老河口市、宜昌市猇亭区、远安县、洪湖县、监利县、郧西县、丹江口市、黄冈市黄州区、浠水县、孝感市高新区、孝昌县,嘉鱼县、广水市、利川市、来凤县、天门市等21各县市区列为观察地区,实行预整治。

(四)戒治帮扶、排查管控的禁毒工作模式进一步创新。省禁毒委8部门联合开展“肃毒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对吸毒人员排查整治、收戒收治、管控帮扶“三大攻坚“。

一是实施排查整治攻坚。严格落实“重嫌必检“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场所涉毒、网络涉毒、吸毒驾驶、非法种毒、系统清库”五大排查,共清查公共娱乐场所1.2万余家,查处吸毒驾驶人员568名,注销吸毒人员驾照723本。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资源,探索建立社区书记、社区民警、网格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吸毒人员管控机制,查找脱管失控吸毒人员6910名。

二是实施收戒收治攻坚。通过满员收戒吸毒成瘾严重人员、依法收戒严重违反协议戒毒人员、规范收戒病残吸毒人员、推行医疗约束性戒毒四大收戒收治行动,着力构建“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医疗约束戒毒”“三戒联动”闭环运转体系,受到国家禁毒办领导充分肯定,公安部两次专门通报推介,并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专题报道。2018年,全省强制隔离戒毒11192人次,社区戒毒(康复)10913人次,收治患严重疾病强戒人员793名,医疗约束戒毒6000余名。

三是实施管控帮扶攻坚。力推中心戒毒智慧社区全覆盖,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成集动态管控、戒毒治疗、心理矫正、帮扶救助、就业扶助、宣传教育“六位一体”的中心戒毒智慧社区。截至目前,全省新建中心戒毒智慧社区25个,建成运行中心戒毒智慧社区852个,工作站2900个,配备专兼职禁毒社工6500余名,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214人,执行率达到99%以上。省禁毒办会同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就业扶持、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救助服务,建立“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社会参与“的戒毒康复人员集中安置模式,涌现出武汉青山就业安置中心等一批保障充足、制度完善、运行良好的就业安置阵地。荆州等地探索了“帮管通“等信息化管理模式,运用手机定位、视频签到、轨迹研判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吸毒人员的数据化管理、精准化服务。宜昌市推行“八法二十五针”的“绣花工程”,为吸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心理辅导、困难救助,帮助其回归社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政府及省禁毒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政策化引领、项目化实施、品牌化拓展、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飓风扫毒、肃毒攻坚、净毒宣导“三大行动,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禁毒安保工作,纵深推进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完善毒品治理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全环节监管制毒物品、全网络管控吸毒人员、全方位监测毒情动态”的毒品治理体系,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健全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体系。

二是强化重拳出击,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飓风扫毒行动“,严打毒品违法犯罪、严堵毒品中转集散、严防制毒物品流失、严治突出毒品问题、严禁非法种植原植物,全力遏制毒品违法犯罪高发多发势头。

三是突出重典治乱,深入推进禁毒重点整治。严格落实《湖北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责任考评细则》,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实行“五个一律“,做到打击一律从严、惩处一律从快、管控一律从紧、评估一律从细、问责一律从重。

四是推进源头治理,持续加强吸毒人员管控。深入推进“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大力开展“净毒宣导”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深入实施“8•31”工程和“肃毒攻坚行动”,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清隐、清库、清零”行动,最大限度地防漏查、防错录、防脱失;持续推广强制戒、社区戒、约束戒“三戒联“模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禁毒基础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编办、国家禁毒办《关于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意见》,继续推动省市县三级禁毒办实体化运作,加强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和禁毒社工队伍、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抓紧研究《湖北禁毒条例》,适时提请省人大制定出台,推动我省禁毒工作责任法定、机制法定、任务法定、考评法定、奖惩法定,保障《禁毒法》在我省更好地贯彻实施。督促黄州区等部分县市区政府将禁毒经费按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禁毒民警安全防护、缉毒侦查等装备投入和保障,加快病残吸毒人员专门场所、禁毒教育基地、毒品查缉站、毒品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满足禁毒工作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