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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0-11-16 18:5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5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审计厅会同省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强整改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去年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截至2018年9月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率为95.69%。2018年12月,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等省领导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针对审计查出问题,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整改督办力度,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巩固前一阶段整改成效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回头看“,从行业、时间和地域三个方面,加大行业系统存在的普遍问题、近年来屡查屡犯问题的督办整改力度,加大普遍存在问题在未审计地区的自查自纠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根据省人大审议意见限期逐项整改到位。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政府专项督办工作要求,提高整改质效,省审计厅于2019年3月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强化组织领导,将全部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纳入整改监督范围,加强对审计整改过程的督促检查,做到不遗一事、不漏一项;工作中注重协同配合,服务构建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整改合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审计厅在组织开展2019年各项审计中,已安排各审计组重点跟踪2018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整改责任。从跟踪检查情况看,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9年3月底,已整改纠正问题金额198.71亿元,整改率达98.65%,较上一阶段提高2.96%,其中:上缴财政1.64亿元,下拨滞留资金47.76亿元,统筹到位资金60.32亿元,纳入专户管理10.38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8.78亿元,调整会计账目、扣回高估冒算工程款和清理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等45.04亿元,在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中予以规范4.79亿元。如省教育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等省直主管部门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强化问题导向,层层夯实责任,持续加大专项整改督办力度,通过下拨滞留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新增后续整改金额5.96亿元。

从总体情况看,2018年9月底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纠正。目前,还有少数涉及清收清缴、滞留欠拨的问题资金2.72亿元正在组织整改,主要包括:一是因往来款挂账年限跨度较长,还有1.68亿元往来款项正在组织清理中;二是因项目工程量较大、拆迁难度较高等原因,还有0.9亿元资金将根据施工进度及合同要求拨付到位;三是无依据补偿、多支付征地拆迁资金837.05万元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将在评审征收补偿代办奖励费时扣回。

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为切实解决审计查出问题“屡查屡犯”现象,各地各部门坚持从整改具体问题入手,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长远发展出发,健全完善长效管理的制度机制。据统计,截至2019年3月底,各地各部门共修订完善制度办法285项。特别是对审计反映存在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行业和领域,教育、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及时完善和修订制度规定。针对医疗救助资金存在的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为避免出现重点救助对象“应救未救“的情况,省民政厅及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资助参保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18〕230号),督促各县市民政部门主动协调当地人社部门,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医保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实行“一站式、一票制”即时结算,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提供方便快捷的就医结算服务。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水资源管护、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非法码头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明确整治目标、责任、措施、时限“四个清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和整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养殖、非法排污口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预算绩效审计,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按照省人大审议意见关于“要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加强预算绩效审计,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的要求,2019年,省审计厅将预算绩效审计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宽绩效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财政资金整体绩效。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在持续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支出预算是否紧扣部门职能履行,支出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及时规范,项目实施是否实现年初拟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是否落实等,推动财政等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围绕保护和改善民生,着重关注社会保障、学前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安全饮水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关注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效益效果,促进民生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更加严格规范。

四、推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做好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2019年3月,省审计厅明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及重点部门单位的整改报告,应当依法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公开促整改。

下一步,各级政府和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抓紧跟踪督办尚未整改到位资金,督促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和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和整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