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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0-11-16 19:2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5月1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5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扫黑办负责人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提出了审核意见。

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结合全面整改中央第7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新的进展,赞成这个报告。同时,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治建设力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对专项斗争和督导整改的集中统一领导,压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政法各单位的直接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责任,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找差距、除死角、固成果,以专项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意志,切实将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群众,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特别要注重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治,适时调整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从而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和力度,进一步巩固阶段性成果。

三、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全体政法干警政治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锻造政治过硬、纪法严明、作风优良的政法队伍,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以更强的斗争精神除恶务尽。

四、进一步统筹谋划2019年工作。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要紧紧围绕中央统一部署,以自觉接受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回头看”为契机,准确把握今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既要防松懈、防厌战,不断巩固斗争成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还要总结分析取得的成就和不足,为2020年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奠定基础。

委员会还对报告的部分内容和文字表述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将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后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