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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0-11-16 18:5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5月1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改革委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会后,经主任会议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5月13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在切实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报告的内容较为全面,委员会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