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
7月10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该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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