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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民网   时间:2020-11-18 17:2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9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陈华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现对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自2017年4月湖北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以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工作,给予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省委书记蒋超良亲自谋划部署,要求湖北自贸试验区聚焦制度创新,突出片区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为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湖北自贸试验区条例,健全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体系。王晓东省长多次主持召开湖北自贸试验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省委、省人大要求。赵海山副省长多次赴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湖北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改革试验任务加快完成。一是总体方案改革试验任务已完成94%。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170项改革试验任务已完成160项,完成率94%。其中,中央事权任务已完成114项,完成率92%;地方事权任务已完成46项,完成率100%。未完成的中央事权任务有10项,其中,金融专题组9项,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专题组1项。二是国发38号文改革试验任务已完成过半。国务院2018年11月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涉及湖北的有39项,省政府已经印发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每一项改革试验任务分解落实到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市和省直、中央驻鄂相关单位。截至目前,新增39项改革试验任务已完成24项,完成率62%,另有15项正在加快推进。三是差异化改革试验任务已全部完成。各自贸试验区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分别在总体方案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差异化的试验任务,突出了各自贸试验区的不同定位。商务部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19》显示,湖北自贸试验区38项差异化试验任务已全部完成,完成率全国第一。

(二) 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一是已形成86项制度创新成果在省内推广。湖北自贸试验区分别于2018年3月、12月和2019年4月分三批推出86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42项,供全省学习借鉴的最佳实践案例44项。2019年7月,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显示,武汉片区制度创新指数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中位居第一,武汉、襄阳、宜昌片区政府职能转变指标分居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第一、第二和第四位,武汉片区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和襄阳片区容缺审批清单上榜年度制度创新十佳案例。二是已有10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国家层面采纳推广。“先出区后报关”“先放行后改单“由国务院发文作为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推行“全通版”食品药品许可证、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两无一免”简化退税流程、涉税执法容缺容错机制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改革、关税保证保险、无申请退税、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设立网上金融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金融“改革入选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特色创新成果。商务部2019年公布的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和特色创新成果中,湖北入选数量均居全国各自贸试验区之首。

(三) 复制推广工作分批推进。一是国务院及中央部委要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五批共159项。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前四批共141项的复制推广工作,第五批18项正在推进落实。二是省政府要求在全省复制推广湖北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三批共42项。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前两批共30项复制推广工作,第三批12项复制推广工作省政府已于2019年4月9日印发实施,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 权限下放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点单式放权“质量高。各片区积极承接省、市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500多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的指示精神,结合各片区“个性化“放权诉求,省政府实施“点单式放权”,向三个片区又下放两批96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片区政务服务效率大幅提高。二是抓好放权后的服务保障。省直相关部门及时对各片区开展放权后的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片区“接得住”“用得好”。

(五) 高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19年1—7月,湖北自贸试验区新签约项目125个,合同金额约1051.6亿元,新开工建设项目70个,总投资约595.9亿元。武汉片区依托国家存储器基地、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等重大项目平台,成功吸引美国半导体设备、科大讯飞、上海联影、小米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落户,并带动一批“互联网+独角兽”企业不断壮大。武汉片区正逐步成为中国光通信领域最大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基地,国内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国际市场占有率达25%左右,现已完成“芯屏端网”全产业链布局,正努力打造超万亿产值的世界级产业集群。襄阳片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现已形成整车研发、生产、检测、售后、动力电池生产及回收利用等完整产业链,2018年规模以上新能源汽车产值143.6亿元,正全力打造“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宜昌片区围绕“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和先进装备制造三个千亿产业“靶向招商,成功引进平行进口汽车项目和百事系列饮料项目等重点项目,拥有亚洲最大的活性干酵母研发生产企业安琪酵母、亚洲最大的医用丁基胶塞生产企业华强科技等一批国际化企业,人福药业占据全国麻醉药品市场60%以上。

(六)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一是企业登记提速增效。在省内率先开展“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制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三个片区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最快实现即到即办。二是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加快推进。率先在省内推出“标准地+告知承诺”审批改革、建设工程履约综合保证保险改革,大幅压减办理建筑许可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到获取施工许可最快缩短到15个工作日以内,少于省内50个工作日、全国120个工作日的改革目标。三是不动产登记服务积极创新。在全国首创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取消注销抵押权环节,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抵押物变更范围、抵押金额变更、债务履行期限变更等情况直接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银企双方即刻完成续贷,避免了企业借贷高息“过桥资金”。四是信贷服务便捷高效。构建由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投基金、新三板基金、新四板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构成的风险投资基金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保障+基金风险补偿“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探索开展“科技贷”“出口贷”“应收账款质押贷”“合同能源未来收益权质押贷”等信贷新产品,鼓励企业凭借供应链、出口保单等进行融资,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五是纳税便利化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开展第一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试点,税务部门主动发起退税做法被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作为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无申请退税”在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进行专题报道。六是跨境贸易效率不断提高。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共上线运行关检联合验放、铁路拆拼箱、水运平台等60多个功能应用项目,成为中部地区应用项目最多、功能最齐全、保障最安全的省域电子口岸平台,主要业务覆盖率达100%,实现数据录入量减少20%以上,报关效率提升80%。

(七) 多项经济指标全国靠前。一是新设企业方面。挂牌至2019年7月,湖北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35442家,其中内资企业35212家,注册资本4790.3亿元人民币,外资企业230家,合同外资41.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2.9亿美元。商务部通报显示,2018年湖北自贸试验区实际利用外资额在第三批七个自贸试验区中排名第一,被商务部外资司推荐入选2019年度中国外商投资报告。二是科技创新方面。2018年,湖北自贸试验区新增专利申请33492件,新增专利授权15067件,在全国前四批12个自贸试验区中均排名第一,且大幅领先。1154家高新技术企业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5.1亿元,在12个自贸试验区中排名第二。三是对外贸易方面。挂牌至2019年7月,湖北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2428.5亿元,其中进口956.0亿元,出口1472.5亿元。湖北自贸试验区以全省0.065%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省同期约30%的进出口。四是对外投资方面。挂牌至2019年7月,湖北自贸试验区新设备案境外投资机构42个,实际投资额5.0亿美元。商务部通报显示,2018年湖北自贸试验区新设备案境外投资机构数、实际投资额在第三批七个自贸试验区中均排名第一。

(八) 服务保障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加强自贸试验区法制建设。2018年9月30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条例明确建立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败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消除创新主体的顾虑,为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加强自贸试验区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成立省自贸试验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省自贸办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各片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自贸试验区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九)宣传推介工作亮点纷呈。一是成功举办第一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2019年6月20—2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在武汉共同主办了第一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期间,商务部研究院发布了全国首份自贸试验区发展报告。论坛吸引了海内外400多位高级别来宾和参会代表,受到了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等20多家国家级和地方媒体的关注,向海内外全方位展示了湖北自贸试验区建鈍效和湖北改革开象,突出了产业特点,厘清了发展思路。二是加强自贸试验区信息宣传工作。建立工作简报制度,截至目前已编印工作简报99期,及时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报送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最新进展。2018年以来累计召开4场湖北自贸试验区专场新闻发布会,举办12场政策说明会暨政企对话会。及时更新湖北自贸试验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新闻,累计发布信息近千条,微信浏览和网站点击量突破百万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改革系统集成有待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过程中条块分割现象仍然突出,部分改革创新举措存在“碎片化“现象。跨部门协作配合有待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片区之间的对接联动、同频共振力度不足。

(二) 压力测试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部分创新成果聚焦在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而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体系、创新人才和科技体制机制、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等核心领域的重大突破还不够多,压力测试作用发挥有限。

(三)片区产业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湖北自贸试验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在11个自贸试验区中处于领先地位,但企业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并不领先,且没有一家企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各片区在加强招商引资、以自贸促产业、实现高端产业集聚发展上还有较大潜力,特别是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关键链条、关键技术、关键环节,重点引进产业链、价值链上的高端项目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 进一步用足用好条例。充分发挥好条例对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法治保障作用,认真执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方案明确的各项具体举措,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进度、高标准、高质量贯彻实施好条例。

(二) 进一步确保任务完成。针对尚未完成的25项改革试验任务,省自贸办已建立台账,实施销号作战,目前正督促省直、中央驻鄂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政策支持,指导各片区加强市场主体引进和培育,确保2019年年内完成全部改革试验任务。

(三) 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聚焦创新驱动和产业发展的核心定位,充分发挥六个专题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创新,着力破除科技创新和产业集聚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将湖北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的新路径,加快出台在湖北自贸试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具体举措等文件。

(四) 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充分学习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方案、新批六省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方案和其他地区的创新理念、先进举措,结合湖北实际,研究出台湖北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方案,推动更多行业的前沿探索和压力测试在湖北自贸试验区开展试验,打造湖北自贸试验区升级版。

(五) 进一步推进产业集聚。结合“一芯两带三区”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湖北自贸试验区

“产业”这一特点,加快制订三个片区产业创新发展新规划、新路径,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试点,力争将更多国家级重大平台、重点项目落户湖北自贸试验区,以“国之重器”带动高端产业发展。

(六) 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积极争取商务部、中国贸促会等国家有关部委和国际经济组织支持,策划举办湖北自贸试验区与跨国公司对接活动。借助我省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平台,策划开展湖北自贸试验区宣传推介、产业合作、项目对接等活动。组织开展小分队招商,指导武汉片区重点对接国际高端产业资本,襄阳、宜昌片区重点对接国内沿海产业资本,加快实现“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的战略定位。

(七)进一步探索联动发展。加强湖北自贸试验区与省内经开区、高新区联动发展,支持各经开区、高新区同步开展湖北自贸试验区重点改革试验任务,自主探索开展特色改革试验任务。支持在各经开区、高新区优先推广国家层面和湖北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探索省内经开区、高新区比照湖北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同步承接中央、省、市赋予的各类经济社会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