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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惠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9年11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 王祺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落实惠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近年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着力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省发展产业、推动创新、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市场主体快速成长。一是市场主体增多。截止今年9月,全省民营企业达到116.33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3.46%。其中今年前三季度新登记民营企业17.15万户,同比增长8.01%。二是成长步伐加快。今年1-9月,全省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16家,累计产值增长2.1倍,拉动全省工业总产值增长1.5个百分点。全省规上民营工业企业达13084户,占规上工业企业的85.6%。三是龙头企业增加。我省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有18家,比去年新增3家,居全国第七、中部第一。
(二) 经济效益持续改善。今年1-9月,全省规上私人控股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7万亿元,增长9%,比去年同期加快0.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9个百分点;实现利润999.3亿元,增长23.1%,比去年同期加快12.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9.8个百分点。
(三) 支撑带动作用明显。2018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2万亿元,占GDP比重55.7%,比2017年提高0.7个百分点;实现税收收入2174.8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65.5%;规上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占规上企业研发投入72.4%;民营经济吸纳就业占新增就业人数88.9%;民营市场主体占全部市场主体95.1%。
(四) 增长动能不断增强。一是民间投资较长较快。今年1-9月,全省民间投资增长11%,分别高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工业投资增速0.3、3.1个百分点。二是研发实力较强。全省民营企业发明专利占企业发明专利数73%,6家民营企业发明专利进入全省前20强。三是创新型企业增多。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居中部首位。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去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以高度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第一时间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和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进行传达研究部署。在全国成立唯一由书记、省长担任第一组长和组长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实施。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方面政策举措”,制定了含金量高、政策力度大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涉及财税、金融、社保、土地、环保、监察等27条政策措施,有力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民企发展积极性。省人大常委会对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一直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将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开展中小企业法执法检查,有力促进了相关法规政策的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和督办落实力度,民企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
(二) 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转型升级。一是发展产业集群,构建产业生态,辐射带动民营企业成长。2018年,全省11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实现销售收入1.58万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的集群发展到2个、过500亿元2个、过100亿元48个。二是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引导支持规上民营企业进行新一轮技术改造。今年1-10月,全省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分别增长8%、16%,分别高于全国平均增幅4.5个、6.5个百分点。建材、化工、食品等传统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8%、10.3%、8.8%,同比分别加快6.9、3.5、0.4个百分点。三是推动创新创业,提升民营制造业创新能力。创建信息光电子、数字化设计与制造2个国家级和半导体集成制造、北斗导航等15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立智能装备、光电等16个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四是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提高产业链水平。目前,全省已培育省级及以上隐形冠军企业703家,其中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的90家,全球第一的5家。9家民企成为全国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示范企业。
(三)围绕改善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推行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修订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涉及市场准入等的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坚决取消针对民营资本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二是持续简政放权松绑市场主体。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分6批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725项,精简率达48%。支持各地推行“承诺预办、先建后验”“多评合一”“多审合一”等改革。清理精简无谓证明事项228项。三是改进政务服务提升办事效率。按照“网络通、事项通、数据通”的要求,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省级、市县级网办率分别达90%、70%以上。大力推进“一站式”审批服务,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部分工业建设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分别实现50天和100天改革目标。
(四) 围绕增强企业竞争力,着力降本减负。一是大范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顶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今年可降低企业成本737亿元,其中1-9月减税降费476亿元。全省119.9万户(次)民营企业享受减免210.5亿元。二是大规模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今年1-10月,全省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90.81亿元,已偿还75.6亿元,清偿率83.25%,偿还进度全国居前。三是大幅度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御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幅达11.79%,年减少企业用电成本31.28亿元;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基价及省内11条天然气管道运价,年减少企业用气成本9000万元。四是大力度巩固涉企收费改革成果。严格实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制止收取“过头税”、乱收费、集中清理欠费等影响政策效果的行为,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1-9月,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百元营收成本降至83.97元,同比下降0.34元,低于全国0.37元,改变多年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状况。
(五) 围绕破解融资难题,着力强化金融服务。制订《关于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各金融机构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等,提高民企金融服务获得感。一是实施“百万千亿金惠工程”。截至9月末,国标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万亿元,同比增长12.91%;贷款户数61.79万户,同比增加14.58万户。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5.78%,比年初下降0.25个百分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到9月末,全省各金融机构完成应收账款融资1434亿元,同比增长53.7%。开展“银税互动”,1-9月,全省金融机构共为2.03万户小微企业发放“纳税信用贷”2.54万笔,同比增长1.75倍。二是扩大直接融资渠道。今年以来全省新增3家境内上市公司、1家境外上市公司,目前我省境内上市企业105家,居中部第1位。截至9月,全省直接融资3616.78亿元,同比增长14.93%。三是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增加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50亿元。建立“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支持市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截至9月,全省融资担保公司246家,实缴资本631亿元,在保余额1351亿元。四是组织开展银企对接。组织开展金融服务“早春行”、民营企业融资银企对接、“一芯两带三区”重大项目保险资金对接、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融资对接等活动,促成民营及中小企业协议融资2000多亿元。
(六)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维护民企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制度化的政商沟通机制。建立省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推动各级建立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和联系民企制度。实施楚商对话省直部门座谈会制度。二是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12条”、鄂检“10条”等制度,依法平等保护民营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完善便利民营企业诉讼机制,加大涉企及民营企业家冤案错案的发现、甄别、纠正工作力度。今年1-9月,共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民营经济主体不批捕168人、不起诉77人,变更强制措施77人。组织2321名律师为6458家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开展惠企法律政策咨询宣讲9931次。建立全省民营企业投诉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强民营及中小企业投诉及服务工作。三是建立涉企政策参与机制。聘请民营企业家担任政府经济顾问或咨询专家,提高政策精准性和可行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省在落实惠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民营及中小企业依然存在获得感不强、生产经营困难等突出的问题。
一是有些政策落实不够,企业获得感不强。各方面惠企政策较多,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关注不够,相关部门政策宣传力度不大、效果不佳,导致一些民营及中小企业对惠企政策知晓率不高。有些政策供给不够精准,“宽而不细、普而不专”,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客观上加大了政策落实难度;同时,一些部门和地方落实政策不够,有的存在执行走样、“数字落实”等问题。“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依然存在,在PPP等项目投资、信贷支持、财税政策、土地供给、招标采购等方面,一些民营企业难以享受平等的待遇。规划、安评、环评、消防等手续繁杂,有些地方仍存在变相滥收费和红顶中介问题。
二是融资“难贵慢”问题依然突出。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比较困难,企业无项目可投,加上民企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信用普遍不高,银行考核问责制度趋严,导致“无项目贷”与“不敢贷”问题并存;另一方面,贷款审批周期较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评估等中介收费较高,抵押品种较少且打折较多,有的银行还要求企业股东和业主的配偶子女签字担保,导致多数民企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既难又贵。
三是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美经贸摩擦不确定因素增多,市场需求不旺,导致民营企业普遍投资信心不足、预期不佳。加上民营及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融资难”“创新难”“降成本难”“招工难““留才难”等困难,特别是原材料、劳动力、物流成本大幅上涨,民营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盈利空间较小。由于我省民营企业多数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治理和管理水平不高,因而依然面临“三山”等突出的生产经营困难。今年1-9月,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全省制造业PMI指数已连续五个月低于50%的荣枯线,也低于去年同期和全国水平,规上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的增幅同比分别回落7.1个、10.2个百分点。
四、努力的重点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不断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抓好惠企政策落实,着力破解民营企业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
(一) 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增强企业获得感。一方面,实施惠企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政策供给,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操作性;另一方面,切实加大政策宣传、督办和落实的力度,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广宣传。对近年来出台的民营经济政策进行全面梳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政策宣传服务,提高政策通达率和知晓度。二是细督查。对照“民营经济27条”及配套政策“三张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组织实施和兑现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深入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省《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三是严评估。探索政策首问负责、跟踪问效和考核评估机制,开展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和暗访调查,建立政策落实大数据信息系统,以企业获得感作为奋斗目标和检验标准。
(二) 进一步推进治理效能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取消下放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努力实现省级行政许可事项“零审批”。统筹推进“3550+100”改革。二是更大力度推进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质效。三是更大力度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扎实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建好用好“鄂汇办”,努力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确保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四是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规,制止安全、环保等执法简单化、一刀切,依法保障民营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参与竞争。深入推进清欠工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服务效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进一步推动创新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围绕强链补链抓集群。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鼓励支持重点民营企业上市、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形成规模效应。开展国家级、省级产业集群建设,打造一批重大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集群,大力推进产业生态建设。二是围绕转型升级抓技改。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加大隐形冠军培育力度,引导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三是围绕创新驱动抓项目。深入贯彻“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全要素考量、全产业链统筹、全地域谋划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大力抓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建设,壮大民营经济底盘,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破解发展难题。一是用好重视引领“风向标”。推动各级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加强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民营及中小企业排忧解难。二是用好精准帮扶“加速器”。督促金融机构加大“两增两控”目标考核力度,实实在在地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组织开展金融服务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抽贷、压贷、断贷和高息过桥、存贷挂钩、过份担保等突出问题,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完善银税信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再担保等制度,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推进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人才招聘、引进、培训,缓解用工和留才难题。三是用好考核督查“指挥棒”。把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市、县考核的重要指标以及省直部门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讲好湖北民营企业家故事,营造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