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07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湖北省201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11月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按照预算法、监督法有关规定,2019年11月7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对《湖北省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湖北省201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议,对《专项报告》进行了重点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2018年度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投向和布局更趋合理,资产监管机制逐步健全,总体形势是好的。《综合报告》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分析了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思路。《专项报告》报告了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总结了管理工作现状,梳理分析了管理取得的积极成效和现阶段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委员会认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和报告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整体经济效益不高;国有金融资本行业布局、产业布局不够优化,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力度还需加大,经营绩效评价机制不够科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出租、处置管理不够规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标准不一,统计口径不同等。从委员会委托省审计厅对湖北银行等5家金融企业开展审计情况来看,存在资产总量和质量总体不高、部分投融资与贷款行为不规范、有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不到位、个别企业偏离主业、脱离职能定位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改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要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优化产业战略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督促指导企业聚焦主责址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加快完善金融企业监管制度,提升资产质量,规范投融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均衡配置,加强日常监管和绩效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有序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评价、确权登记、清查统计、价值核算等工作,持续夯实管理基础。
二、坚持以管资本为主,持续深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精神,积极推进国有金融资本改革,调整优化国有金融资本行业布局、地域布局、分布结构和股权结构。健全国有金融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构朝学有效的绩效分类评价体系,促进金融机构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等主体责任。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省审计厅对5家省级国有金融企业开展专项审计,省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在6个月内将省级国有金融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专题报告。
三、推动健全报告制度,规范报告结构、充实报告内容。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要求,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部、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报告范围、口径要求,规范报告基本内容,扩大报告范围,完善会计报表和评价体系,夯实报告基础,制定完善相关会计制度、统计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高报告质量。积极推进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分析研究,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