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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11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检察院向会议报告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省检察院共承办代表建议7件(其中主办2件,协助其他单位会办5件),内容涉及司法办案、诉讼监督、司法改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出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省人大监督指导和各位代表的理解、支持下,我院依法办结全部建议,均得到代表认可。
一、关于“设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派驻神农架国家公园检察室”的建议办理情况。收到周森锋代表关于上述问题的建议后,我们认真研究,在征求省编办等会办单位意见基础上,提出落实举措,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答复。一是积极研究论证派驻机构设置工作。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7条规定,“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由于此前省检察院还没有设立过派驻检察室,同时综合考虑内设机构改革等各方面情况,我们对设立派驻检察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论证。经研究,我们认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生态保护司法机构,完善与神农架国家公园相适应的检察管理体制,有利于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监督协调跨区域的生态管护工作,更有效地维护生态安全。目前,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及打算向最高检作了请示,并与省编办积极沟通,待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更加全面地做好生态检察工作。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1-10月依法批捕违法排污、滥砍滥伐等犯罪927人、起诉1812人,同比分别上升75.2%、59.9%。以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抓手,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2360件,督促治理污染水域63万亩、土壤231.8亩,清理回收各类固体废物2.7万吨,清理河道97.1公里,恢复林地1700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推进派驻机构设置,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新模式,为强化生态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多检察助攻。
二、 关于“教育、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的建议办理情况。收到耿喜玲代表的建议后,我们认真征求省教育厅、团省委等会办单位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答复。一是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实现多渠道帮扶。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1-10月共对389名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建立个人档案,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同时,针对犯罪低龄化趋势,延伸工作触角,扩大预防帮教范围。今年有27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检察机关帮教考入大学。二是推动强制亲职教育,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贯彻《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252人次,努力通过家庭的教育和温情促进“问题少年”迷途知返。与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及相关社工组织协作,确定武汉市江汉区等26个地方为我省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未检工作社会化大格局初步形成。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源头治理。积极参与法治校园建设,建立检察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选派法治副校长837名,开展法治教育课1340场次,覆盖1170所中小学、77万名学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开展校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涉足娱乐场所等专题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及专项整治方面的建议86件,从源头上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三、 关于会办件的办理情况。我们积极配合主办单位,规范高效地办理了刘文波代表《关于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建议》、苏勇代表《关于加强县市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的建议》、朱敦尧代表《关于建设湖北省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平台的建议》、许奎代表《关于公检法机关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复杂案件的联系会商机制的建议》、贾经琼代表《关于理顺武当山特区司法体制问题的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议提案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办结并网上提交主办单位。
为了确保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好、办实、办出成效,我们在工作中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专门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逐条审视研究代表建议,切实把办理工作作为优化检察供给、满足人民群商要求新期待的重要发力点。二是优化办理流程。坚持“网上受理、网下梳理、及时分流、督导查办、按期回复”,通过建立办理台账,积极跟踪落实,逐项督促兑现升级完善省检察院自主研发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分析系统“,通过大数据多维度对代表建议进行分析对比,直观地反映代表建议的关注点和办理情况,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精细。三是切实强化沟通协调。深化落实省检察院《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的十条措施》,坚持与代表全程沟通,深入了解代表关切;提交办理报告后,组织对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抓好跟踪落实,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和成效,确保办结率和满意率实现100%„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通过办好一件建议促进解决一方面的问题,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