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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传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民网   时间:2020-11-20 15:20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12月26日上午组织有关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下午召开会议,对刘传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査。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刘传铁等同志的辞职请求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的免职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 因即将达到退休年龄,刘传铁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因申请提前退休,胡水华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彭丽敏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这3名同志提出辞去相关职务的请求,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关于李述永等同志的职务任免

根据省委关于有关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命李述永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提请任命张爱国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共作委员会副主任、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红军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邓务贵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卜江戎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均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张爱国、邓务贵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这5名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王炜等 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的任免提名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 王炜同志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能够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路清晰,视野开阔,有 一定的改革创新意识,考虑问题严谨细致,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勤勉敬业。心胸开阔,待人真诚,群众 口碑较好。自身要求比较严格。按照相痢定, 王炜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提请任命王炜同志为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免去张盛仁同志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职务,是因工作需要。他们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