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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