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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11-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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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5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1月5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对照六条具体意见逐条研究,明确措施,严格落实,成效明显。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建议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时,建议省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为民,进一步加大强基层、补短板、打基础工作力度,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高度重视、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着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加强对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