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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11-1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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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根据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1月6日,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认真抓好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推动我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