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01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20年上半年工作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鄂常办〔2020〕44号函,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转交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2021年1月5日,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20年上半年工作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委员专题询问意见、调研发现问题和涉诉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研究处理工作,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落实,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建议印发常委会会议。
会议提出,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立足检察职能,对标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2021年1月3日印发的《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深入查找短板不足,找准问题症结,力争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有新作为、取得新成绩。要全力抓好政策措施的传导和落实,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涉诉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和机制,加大办案质量评估工作力度,加强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工作的法律监督,真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让各类政策文件和制度规章在基层落地生根,杜绝制度执行和落实过程中的“温差、落差、偏差”,从源头开始抓严、抓细、抓规范。要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增强检察人员法治观念,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着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切实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