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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1-05 14:1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3月11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月11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该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