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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12-23 16:3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3月31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省司法厅厅长  龚举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湖北省“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七五”普法工作主要成效

“七五”普法以来,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机制建设和制度创新,突出做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积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较好完成了全省“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双胜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抽查网上测评和问卷调查活动中显示,湖北总参与人数、普法工作满意率、覆盖率均取得优异成绩,充分反映了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取得的良好效果,主要表现在:

(一)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升。“七五”普法期间,各地发挥法治宣传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组建各级普法讲师团393个,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1万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千万余册,参与群众超过5000万人(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普及,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以法治创建为抓手的依法治理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省19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72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命名100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100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100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和91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成效明显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覆盖率达100%,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统一考试平台覆盖 8000余家单位,近40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法治进校园”巡讲等活动,覆盖650余所学校、 85万名学生,建立各类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10个,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四)法治文化熏陶浸润作用明显提升。全省建成780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3298个法治文化街(长廊),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超过96%;连续三年开展“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命名了400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省开展“助推精准扶贫·送普法电影下乡活动”4000余场,惠及贫困地区农村群众120余万人,法治文化建设助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主要做法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部署推动“七五”普法。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七五”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普法工作要点,纳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要内容;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突出位置,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各级执法、司法机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官、检察官、警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各级宣传部门组织推动媒体深入开展宣传。

二是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高规格召开全省第十三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七五”普法工作,省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副书记、省长作重要讲话,11位省领导出席会议,全省92个分会场近2万人参加了会议;省委书记连续2年对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作出重要批示;省领导多次出席全省普法重大活动;建立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由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组织召开会议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成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定期研究守法普法领域重点工作

三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七五”普法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六项职责之一;各地普遍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年度政府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部署,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等考核内容;积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乡村普法宣传等出台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有力统筹推进全省普法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

(二)注重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一是着力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出台《湖北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等,对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全省各地各部门通过组织宪法宣誓、旁听庭审、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省应急管理厅在全国应急普法知识竞赛中连续两年获全国第一;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全省系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着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行为习惯。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举办“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培训班”“依法治校实践法律问题专题培训”等,培训市县教育部门和高校法治骨干1000余人(次);省教育厅、省检察院、团省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法治文化校园行”“宪法进校园”等活动蓬勃开展;黄石市以“小手拉大手·学法共进步”为主题,向市直中小学8万余名师生赠送《“七五”普法青少年读本》;鄂州市市委专题研究青少年法治教育,制定《鄂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出台《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的实施意见》,被国家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仙桃市通过“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组织学生庭审观摩等加强青少年学法。“七五”普法期间,全省共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4.1万余场(次),参与人数达2246万余人(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是着力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管理能力。各地各部门坚持普法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相结合,积极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各地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省国资委每年举办国有企业法务人员法治培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针对企业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法治宣传;襄阳市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举办“深化法律服务·助力复工复产”网络专题法律讲座,编印发放《襄阳市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法律汇编》。“七五”普法以来,各地各单位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8万余场(次),参与人数超过200万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四是着力提高村(居)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乡村普法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通过抓平台、抓队伍、抓活动,创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做实法律进乡村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向农村赠送《宪法》文本等书籍7万余册,在农村公共服务窗口、文化活动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10万余册;省广电部门统筹整合行业力量,引导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有线网络、“村村响”等多渠道多平台,立体式做好普法宣传;潜江市选聘189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全市443个村(社区)当好法律宣讲员。“七五”普法以来,全省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19万余场(次),参与人数2137万余人(次),激发村(居)民学法用法热情。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七五”期间,我省相继开展了“荆风楚韵唱大戏,法治文化赶大集”全省法治文化集中展示活动、国家宪法日暨“法护青芽”普法工程集中展示活动、“宪法进高铁”等宪法宣传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部门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强化全体公务人员忠于宪法的理念;省教育厅组织全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宪法晨读”系列活动,每年参与学生近百万人(次),2019年我省代表队荣获全国比赛团体第一名。全省各地广泛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专题宣传活动,宪法学习宣传深入人心。

二是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日报》头版以《解决难点用法消除痛点靠法——普法依法治理服务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题刊登我省“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近7万场(次),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武汉市组织开展“精彩军运普法先行”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军运法治宣讲日”“社区7堂课”“普法网红邀您来答题”等形式开展活动5330场,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现了武汉共建共享的法治社会氛围;随州市以走访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集中学法等形式开展“精准扶贫·与法同行”活动。

三是开展疫情防控主题宣传。疫情防控期间,部署全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制作发布《应对疫情法律明白书》《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通过流动宣传车、广播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全省各级媒体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累计发布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信息6000余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800余个,普法宣传视频800余条,总阅读量超过1000万余人(次),张贴防疫普法宣传海报130万余份。四是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在全国率先成立湖北省民法典宣讲团,广大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开展民法典宣讲1.8万余场(次)。武汉市举办“民法典——点亮城市地标”大型灯光秀;孝感市组织创作200余幅民法典主题漫画和剪纸作品,对民法典进行生动解读。24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民法典专题考试;举办民法典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示范活动;湖北日报刊登《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宣传专版,展示各地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四)压实责任健全机制,构筑“大普法”工作格局。一是结合立法过程开展普法。各级立法机关通过发布公告、召开部门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立法建议,让社会公众在参与立法活动的过程中接受普法教育、树立法治思维、感受法治进程。省人社厅在《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审修过程中,到企业一线调研,邀请企业代表参与立法论证会,使企业代表充分参与法律法规制定过程;省民宗委成立法规宣讲团,组织编写《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释义和宣讲大纲;荆州市探索建立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三入”工作机制;神农架林区围绕“一园一地一区”建设,加强《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的宣传。

二是结合执法过程精准普法。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在开展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执法活动中,开展针对性法律法规宣传,让执法活动成为生动的普法过程。全省公安机关普及“说理式执法”,将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全过程;省审计厅建立法治宣传队进驻审计组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普法与审计执法有机结合;省文旅厅结合文化下乡、行业检查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文旅市场、景区景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黄冈市制定“一月一法”宣传工作方案,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宣传行政执法部门普法工作做法,展现普法责任制落实成效。

三是结合司法实践以案释法。全省法院系统加强审判执行过程动态普法,将普法宣传、典型案例讲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等全过程,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活动四大司法公开平台,既接受社会监督,又同步开展普法宣传;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机关“以案释法优秀说理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在涉及公民重要权利处置的法律文书中增加释法明理内容,严格落实不捕、不诉“双向说理”制度,开展释法说理3.8万件次,编发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等相关典型案事例350个,通过讲好案例故事,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普法实效;孝感市开展“以案释法”大宣讲系列活动,组建法律专业队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司法执法活动与法治宣讲相结合等方式,多元化推动“以案释法”。天门市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工作制度和普法责任督办单制度,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

四是结合服务引导学法守法。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面向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等群体开展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省总工会连续三年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惠及农民工4.5万余人(次);团省委深化“青少年法治文化节”品牌活动,组织开展互动式法治宣讲476场,服务青少年近5万名;省妇联以“反家庭暴力·创平安家庭”“幸福家庭·与法同行”等为主题持续开展全省三八维权周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中,注重对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实现办理一件事,宣传一部法,普及一批人。十堰市推进律师“246”工作体系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将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输入基层;恩施州组织百名律师开展“三学三知”宣传教育活动,全州所有贫困村实现一村一专场、一村一咨询、一院落一座谈、一户一宣传册,80多万名群众受益。

(五)发挥法治创建示范作用,强化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在全省持续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全省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法治建设示范企业、法治建设示范学校、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示范带动效果;在全省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以及复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荆门市制定法治城市创建项目责任清单,抓“宣传造势、示范引领、亮点提升、机制保障”四大工程,助力法治城市建设。

二是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认真落实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全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农业、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等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制定《湖北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涉农领域立法、执法、司法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依法治理等7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落实落地。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确立3名以上以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基层事务能力。宜昌市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立以法治中心户、民调中心户等为依托的2.3万余人“法律明白人”队伍,法治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涌现出宜都市“双基强化、三治融合”、远安“道德理事会”、五峰“公民诚信守法档案”、“夷陵一家亲”智慧治理平台等基层治理经验。

(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载体,普法工作亮点纷呈。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于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做出了顶层设计;印发《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管理办法》,以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推进全省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目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命名活动,命名省人大展示厅等16个场馆为全省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心),中共五大会址、董必武纪念馆、红安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被评选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省水利厅依托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水利院校等机构(场所)建设“湖北省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是法治文化创作成果推陈出新。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全省法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共征集作品861部,42部获国家级奖项,231部获省级奖项;在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和“我与宪法”微视频评选活动中我省连续三年获优秀组织奖,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被评为“湖北好网民工程品牌”;开展“法在我心中”法治征文大赛,征集作品1400余篇;开展“法治湖北视野下的法治文化建设”课题研究,深入探讨和研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法治湖北》杂志共刊发法治文化建设理论文章200余篇。

三是融合媒体资源扩大普法影响力。“七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需求,创新方式方法,统筹整合媒体资源,开通具有普法功能的微博、微信、客户端,在广播电视报刊开辟普法栏目,受众人数日益增多,集群优势逐步形成,新媒体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营造了处处有法的浓厚氛围。咸宁市打造“法治热线—部门说法”电台普法栏目,组织相关单位走进栏目进行普法宣传,累计播出400余期,开通“法治调查”电台栏目,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0年,为全面总结全省“七五”工作情况,我们下发通知和验收标准安排各地和省直各单位全面自查;设立总结验收申报系统,对各地上传的轨迹资料进行网上普遍检查;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省委依法治省办专项督察内容,对8个市州、4个省直单位进行了抽查。通过自查和检查,我们感到全省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的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工作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部门对普法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懈怠心理和厌倦情绪,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普法对象的特点、规律研究不够深入,聚焦群众需求开展法治宣传的精准性不强。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措施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落实普法责任的考核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部分部门开展普法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还不够。四是普法工作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县、乡基层的普法工作机构人员配置不到位,经费保障普遍薄弱,制约了普法工作在基层一线落实落地。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着力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我省“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克服惯性工作思维模式,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把握工作重点。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重点做好《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修订、“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和实施、着力提高各项工作保障等工作,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开展学习宣传,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等开展主题宣传。

(三)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普法重点对象开展精准普法,根据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村(居)民等重点对象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积极探索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规范;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考核,指导国家机关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开展实时、精准、有效的普法宣传;制定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命名方案和工作标准,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四)加大保障力度。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加大普法经费投入,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强化各级财政对普法工作的保障力度,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