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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开发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开发区的功能优势和引领作用,坚定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和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各级各类开发区成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加快经济重振的“压舱石”,《条例》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及主要成效
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开发区103家,其中国家级开发区22家、省级开发区81家,国家级开发区中经济技术开发区7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2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3家。2019年,全省开发区实际开发面积2936.74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273.35亿元,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750个,高新技术企业6164个,分别占全省的44.2%、69%、78.1%。
(一)持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实施氛围。
一是加强检查指导。省人大常委会万勇副主任亲自率队深入武汉、孝感等地调研指导《条例》实施,有力促进了《条例》的落实落地。在省人大财经委指导下,省发改委制定关于《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印发各地组织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解读。依托《湖北日报》、人民网、荆楚网等主流媒体和各级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条例》具体内容和创新举措,线上线下相结合密集打造舆论热点,提升《条例》曝光度和社会知晓率。结合《条例》颁布一周年,省发改委组织媒体赴武汉、襄阳、宜昌三地开发区调研,于2020年11月30日在湖北日报专版报道5个开发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三是开展学习培训。省发改委印发《条例》单行本12000余册,组织全省开发区干部150余人举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商务厅等10多个省直部门将《条例》纳入本系统业务培训,先后组织20余批次授课辅导。17个市州政府和所有开发区均将《条例》纳入普法重点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一是强化普惠政策支撑。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围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等,出台一系列改革新举措。武汉、襄阳、宜昌、荆门、黄石等地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相继出台推动开发区创新提升的措施办法,形成了上下衔接、互相配套的政策体系,为开发区贯彻《条例》、促进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是激发管理体制活力。武汉市积极探索开发区“大部制、扁平化、市场化”管理模式,聚焦开发区经济发展功能,剥离社会事务管理和开发运营职能。孝感市按照“小机构、大服务”推进开发区内设机构改革,黄冈高新区按照“大部制”思路,将原有的16个内设机构优化为9个,大幅提升了运行效率。武汉东湖高新区、孝感高新区等积极推动人事、薪酬等方面的自主改革,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实行双向选择、全员聘任、考核激励,探索兼职兼薪、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引才留才,极大调动了开发区干部和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各地各部门、各开发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黄金30条”,弘扬“店小二”精神,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省级层面持续精简下放涉企经营许可,取消19项涉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企业开办“210”服务目标(2个环节、1天时间、零费用刻制一套公章)基本实现。各市州先行先试政务服务、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领域改革举措,努力打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区”。武汉市新洲区政府向阳逻开发区下放142个审批事项。西陵经济开发区设“首席服务官”“首席网格长”,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保障。黄石市大力推进扩权强区改革,在开发区启动实施工业项目审批“一并三减四联”新机制,率先实现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和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三)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做好产业规划布局。省发改委围绕“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组织编制《湖北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25年)》,同步指导各市州编制本地开发区发展规划,引导各开发区构建共生互补、分工协作、错位竞争的产业生态体系。孝感市制定改造提升五大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五大战新产业的开发区产业布局。宜昌市制定开发区发展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六大重点产业、布局三大未来产业的“三六三”计划。目前,《湖北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正在抓紧修改完善。同时,共有11个市州完成开发区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二是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省政府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出台“技改13条”实施“万企上云赋智”工程,推进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在开发区创新应用。省发改委牵头实施产业园区提升工程,聚焦产业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科技园区建设谋划316个项目,总投资2174亿元,2020年开工项目达278个,完成投资超过900亿元。各开发区相继启动一批重大技改项目,有效提升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武汉经开区、襄阳经开区2020年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近40%,黄石市连续三年入选国家产业转型优秀示范区。
三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各开发区持续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加快建设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新一代信息网络和生物医药4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在疫情冲击之下,新兴产业逆势而上,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数字经济新业态爆发式增长,带动各开发区经济发展率先复元。2020年,武汉东湖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1亿元,同比增长5.1%,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家,集聚80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第二总部”,4家企业入选“2020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
(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夯实创新发展根基。
一是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以武汉东湖高新区为核心区,启动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辐射带动“武鄂黄黄咸”,新组建湖北实验室和东湖实验室。脉冲强磁场、精密重力测量设施及武汉生物安全(P4)实验室等3个已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运行,生物医学成像、作物表型组学研究(神农设施)、磁阱型聚变中子源、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武汉光源)、农业微生物等5个新建设施启动关键技术预研。
二是布局高端创新平台。2020年,全省开发区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8家,新认定省工程研究中心33家、省企业技术中心61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260个。组织实施产业创新平台能力建设专项,提升开发区重点产业核心技术工程化研发能力,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北斗导航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
三是优化创新创业环境。2020年,襄阳、宜昌高新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目前已有4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落户开发区,同时6个开发区成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5个产业研究院加速开发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贷联动、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新模式在开发区广泛应用,“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落户武汉经开区,襄阳、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先后有5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推广。
(五)不断扩大开放合作,构建协同发展格局。
一是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各开发区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方法手段,聚焦补链强链稳链延链精准招商。霍尼韦尔新兴市场总部、华大制造研发基地、迈瑞医疗生产基地等3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第二总部”落户开发区,相继引进天马G6、华为海思、东风云峰、吉利汽车等一批重大项目。2020年,武汉市各开发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突破9300亿元,同比增长6.7%。
二是提高国际合作水平。积极推进各开发区优势产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提升江海直达以及近洋航线服务水平。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宜昌综保区实现“当年获批、当年建成、当年验收”,已注册跨境电商企业92家,实现销售收入6.23亿元、进出口额突破5000万美元。外贸企业数、中欧班列发行量分别逆势增长72%、35%。
三是拓展对内开放空间。提升产业转移承载能力,省发改委会同省自然资源、省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依规完成11个开发区调区扩区,对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产业园区进行资源整合,促进开发区扩容升级。积极争取枣阳、汉川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十堰、恩施高新园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枣阳、汉川开发区升级有望近期获批。扩大域内开发区合作共建,五峰县在枝江市共建五峰民族工业园区,保康县在襄城区共建余家湖保康工业园,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从整体情况看,我省开发区已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创新人才、社会资本等加速向“一主两副”及基础较好的部分开发区汇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县市开发区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层次偏低,造血功能不强,持续发展后劲不足。部分开发区资源禀赋缺乏比较优势,产业链供应链不配套,在“双招双引”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难以引进大项目、好项目。
二是发展空间受局限。开发区普遍存在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黄石、荆州、十堰、鄂州等地反映,所属开发区存量土地不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缺口较大,大项目引进落地难,发展空间受限。荆门市域开发区近80%园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紧缺,一些重大项目签约后因没有用地计划无法落地,已开工的基础设施项目无法完善用地手续。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制约重大项目的引进、落户和改扩建。
三是产业集聚不明显。部分开发区产业发展缺少科学布局和长远规划,低水平重复建设、同质化无序竞争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开发区产业链缺少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作用不强,产业链上下游尚不成体系配套,还没有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四是融资渠道不畅通。园区融资渠道单一,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科技金融创新不够,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普遍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有的银行设置的贷款条件过高,抽贷问题依然存在,对民企、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有待加强。金融机构为防范风险,重点放在有效的抵押物上,多数民企、中小微企业难以提供合规的抵押物,融资难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营商环境待升级。有的审批流程设置不够合理,个别地方还存在企业“多跑路”的现象。有的审批事项下放后,相关部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带跟进不及时,工作衔接不够顺畅。有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运作不充分,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园区智能化、数字化改造与产业升级需求不相适应。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统筹规划,推进协同发展。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方向等因素,合理划分开发边界,预留发展空间。结合开发区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确定开发区的比较发展优势,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破除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倾向。加强《湖北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刚性约束,引导各开发区科学定位、加强协作、错位发展。
二是合理开发用地,拓展发展空间。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序组织开发区扩区调区,进一步扩展开发区发展空间。依法加快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数量“消化”,带动用地结构“优化”,推行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鼓励开发区和企业改造低容积率厂房,将其纳入标准厂房管理范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发挥集聚效应。围绕“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科学谋划开发区的产业布局。以武汉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为核心,建设“武汉城市圈”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集聚区。做强“襄十随神”开发区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带。做精“宜荆荆恩”开发区化工和新材料、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带。实施县域开发区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快开发区产业聚集发展。
四是加强创新驱动,增强内生动力。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能力项目落户开发区。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优先布局科技研发中心,统筹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围绕科技创新前沿,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推进“数字园区”建设,实施开发区数字经济跃升工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围绕开发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中试平台,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示范应用。
五是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融资服务。加快发展产业链金融、科技金融和绿色信贷,探索发展“开发区+担保+银行”等金融支持模式,对开发区及入园企业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生产设备和产成品等动产抵押。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在开发区设立市场化融资机构,为开发区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和融资担保服务。
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品质园区。驰而不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联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管理审批权限更大力度下放,完善审批流程,做好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持续实施疫后重振十大工程之产业园区提升工程,组织一批园区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提升产业园区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
七是加强评估督导,促进全面提升。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建设开发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继续分类分级对全省开发区进行发展综合评价,并加强结果运用。督导和促进开发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