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27日,本次常委会会议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批准该条例。
同日,名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该条例进行了审议,认为该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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