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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1-19 15:5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5月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做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相关工作,5月8日,省十三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供销社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委员会认为,近年来,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综合改革的文件,在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基本完成五年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省供销社在全国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保持前列。“报告”客观反映了我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委员会同意将“报告”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供销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市、县社网络建设,解决市县级供销社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综合实力不强等问题;加强上下联系,畅通服务渠道。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结合基层实际需求,以服务乡村振兴为抓手,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提高服务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围绕经营项目、服务模式、股权结构、融资结构、重点项目储备等加强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作用,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梯次结构,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等体制机制。

此外,委员们还对“报告”中的有关具体内容、结构篇幅以及文字表述等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