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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7月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及时总结和运用好疫情防控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湖北的“必答题”。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为本年度一项重要的监督议题。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带领下,教科文卫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地调研。先后赴十堰市及郧阳区、荆州市及公安县开展调研,实地察看市县疾控中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并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座谈交流。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听取和汇总了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并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等6条意见,交由省人民政府研究,并督促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三是做好审议工作。7月6日上午,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
委员会审议认为,省人民政府按照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医防协同、平战结合的疾控体系改革和以强化基层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力打造“湖北样板”,公共卫生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软硬件条件显著改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从去年5月18日至今,湖北已经连续14个月没有新冠肺炎本土新增病例。委员会赞成将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有关改革措施尚未完全落地、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相对不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在加强省级层面制度设计、强化制度供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现有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以疾控机构改革为例,省委提出各级疾控中心主任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兼任,截至7月初,落实到位的只有66个,占62%;同时“疾控机构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的试点覆盖范围较窄、具体举措还不明确,政策激励的效果尚未充分显现。
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建设项目。对“疫后重振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所规划的项目,加强科学布局、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细化“一减两增”措施(即:将预计到2022年仍无法开工的项目予以调减;将正在施工建设或者2020年9月以后竣工、但当初未纳入三年行动方案的项目予以调增;将近两年可以开工建设的项目予以调增),对建设项目予以动态调整,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避免重复建设和“半拉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基层卫生机构“县招乡用、乡聘村用”的编制管理制度,加大人才下沉力度。中小学校设置保健科(卫生室),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加强学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因地制宜推进万名大学生村医配备,确保“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分级分类施策,探索“乡村一体”机制,采取派驻制、轮换制等村医配备模式,鼓励医疗卫生领域人才到基层执业,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完善中医药服务管理体系,支持基层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中医药管理人员。积极引导各类政府性投资和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产业,促进生物医药与大健康融合发展。将中医药纳入生物医药产业链长制的重点范畴,培育壮大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发展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核心品牌。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研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名中医、名老中医和知名中医世家作用,培育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发挥中医示范效应。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脑”、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立省级“一张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融合共享,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形成横向贯通、上下联通、一网统管的卫生健康大数据信息系统。
六是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大公共卫生领域科技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平战结合的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支持协同开展重大传染病病原体溯源、致病机理、检测试剂、诊疗救治、疫苗等全链条研究。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