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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7月1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已满三年。近日,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就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方面的意见。7月13日,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林业局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报告。
委员会认为,三年来,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引导、出台相关政策、强化资源保护、规范利用服务、鼓励社会参与,神农架国家公园初步形成了依法依规治园新模式、科研科普新局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区发展新格局。报告客观反映了条例施行三年来取得的成效和所做的主要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提出了下一步打算及建议。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委员会同时认为,条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权责清单、特许经营、执法监管等配套政策有待完善,资金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条例有关内容需要修订等。为此,委员会对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积极争取纳入首批国家公园设立范围。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编制上报神农架国家公园范围优化方案和机构设置方案,加大汇报衔接力度,实现由体制试点向国家公园建设的转变。
二是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进一步细化神农架国家公园权责清单,统一履行好公园内相关行政管理职责。要加快制定神农架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各类经营活动。要加快完善执法体制,增强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要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加大保护和管理财政预算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和社会捐赠,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是推动条例修订工作。要对照中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结分析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修订建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