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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2-1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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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付正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9月26日,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废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9月27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认为现行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滞后于上位法,滞后于我省预算管理实际,且上位法已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为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建议予以废止。同时,提出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的决定(建议表决稿)》,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