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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教育厅厅长 陶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实施《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切实履行学校办学安全托底之责,扎实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保持了总体安全稳定。
一、《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抓统筹协调,学校安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
1.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应勇同志多次强调,要压实四方责任,保护青少年儿童安全健康。王忠林同志明确要求加强协调联动,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交通、治安、教学安全等工作。王玲同志要求加强学校安全监督检查,推动法律实施。王艳玲、肖菊华同志多次专题部署推动学校安全有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将学校安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 完善齐抓共管机制。省政府及时调整省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组成人员,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教育厅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事业改革发展、学校安全稳定“一岗三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1+N”领导体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17个专项小组,统筹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省公安厅将学校纳入社会治安重点保护单位,健全“高峰勤务”机制,重要节点全警动员,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省人社厅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方案,压实全省81所技工院校安全主体责任。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等23个部门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护校安园”等9个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各地建立完善校园安全、校车安全、周边环境安全等联席会议机制,织牢织密安全防护网络。
3. 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将学校安全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岗位工作考核以及责任督学督导范围,强化“平安学校“和“一票否决”考评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学校安全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围绕校园、学生、教师“三个要素”,全面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七防工程”。认真执行“五个三”制度,即:围绕放假前、假期、开学三个节点,有针对性地落实不同时段学校安全工作;印发大学、中小学、幼儿园三个类型,寒假、在校、暑假三个版本的《安全温馨提示》;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家长会三个会议,强化教师、学生、家长三方责任。
4. 推动形成社会协同氛围。各地各部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省妇联联合教育部门开设“家爱学院”网上家长学校,开展“每周学习一小时,共上一堂家教课”家庭教育主题活动。省检察院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侵害强制报告制度。各级公检法司机关选派5745名优秀干部到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共青团、妇联、残联及社工、志愿者组织推动开展“安全法治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参与学校周边治安群防群治、留守儿童“邻里守望”等工作。各级媒体广泛开展学校安全宣传,中央电视台在红安县启动“交通安全大篷车”巡回宣讲主题活动,《湖北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加强防溺水等安全公益宣传。
(二)抓建章立制,学校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加强。
1. 公布施行《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2020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8月1日起施行,为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新华社、《法制日报》对《条例》亮点作宣传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全国推介我省做法。
2. 广泛宣传贯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省政府召开省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省校车安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集中组织学习《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对全省贯彻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湖北日报》刊发《条例》,并进行深入解读。
全省教育系统将《条例》学习纳入各级教师培训计划。教育、公安部门联合举办多期专题培训班,累计2万余人次受训。各地各部门通过集中宣讲、专题培训、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3.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湖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学校消防教育工作规程》《关于加强警校家建设推进学校护学岗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各市(州)结合实际,出台学校安全规范性文件40余份,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不断加强。
(三)抓风险防控,学校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1. 全面加强校园“三个100%”建设。各级政府持续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个100%”(校园封闭管理达100%、专职保安配备达100%、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达100%)建设。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支持各地加强中小学封闭管理,投入1200万元支持高校安防项目建设。2021年,各地统筹省、市、县财政资金11亿元支持“三个100%”建设,将学校技防建设纳入“雪亮工程”。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封闭管理达99%,保安配备率达95%,一键报警系统安装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率达95%,视频监控安装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率达90%。
2. 扎实开展各类矛盾隐患排查。2020年6月3日以来,省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加强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紧盯学校周边“四类重点人员”及涉校矛盾纠纷、各类风险隐患,加强排查处置。2021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共排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8.9万起,对近10万名“四类重点人员”、11.7万名非法上访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稳控措施,化解和管控涉校矛盾纠纷633起,完成学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测42万台(套)。对1.6万家持证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配餐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整改问题6884个。暑期前后,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重点对用气、用电、用水等设施设备进行了大排查大整改。
3. 广泛组织安全教育演练。为全省550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免费配备安全教育教材,中小学校普遍开设《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各中小学校将学生安全纳入日常教育管理,开展一堂安全课、一项专题活动、一场逃生演练、一节主题班会、一轮教师培训“五个一”活动。加强学生疫情防控、交通安全、防溺水等专题教育,举办“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禁毒日”“消防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地震、消防等各类安全演练3.5万场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安全提示等工作形式,推动学生家长安全教育宣传全覆盖。
4. 积极应对疫情汛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各校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实行校园、学生宿舍和教职工小区“三个封闭管理”,采取“日报告”“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等防控措施,实现“校园无聚集性感染”“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目标。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接种疫苗,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针对暴雨洪涝灾害,做好师生转移安置、校园排涝排渍、校舍维修加固、周边地质勘查防范,全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省疫情和汛情背景下的高考中考平稳顺利进行。
(四)抓综合治理,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1. 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2021年3月起,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围绕学校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卫生、经营等问题,联合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市、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8万个,清理摊点1103处,消除学校周边问题隐患733起,限期整治学校周边200米内的上网、娱乐、油气站等场所。增设城镇学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2123个。排查校外培训机构1.1万家,因安全隐患等问题,取缔和暂停5509家,中央“双减”文件下发后,我省及时建立专门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新一轮专项治理。
2. 开展校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秋季起,教育、公安、交通、应急部门密切联合,组织开展校车登记、保养、检测、违法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整改取缔不合格校车1173辆,清退不合格驾驶员162人,全省校车一年两次检测率达100%,达到报废条件的校车报废率达100%。各地逐步健全“公司化运营”“网络平台监管”的校车管理模式。
3. 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暴力专项行动。教育、公安部门深入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暴力教育宣传、排查处置专项行动,推动完善警校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全省共组织开展防欺凌暴力宣传讲座6800余场,收缴校园各类攻击性器械263件、违法书籍318本,查处学校周边违法滋事案件157起。
4. 开展防范溺水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两微一端等形式,广泛密集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暑期向全省5000万手机用户发送防溺水提醒短信,强化学生教育和家长监护宣传,积极推动教育宣传到校到班到学生、到村到组到个人。2021年暑期前后,各地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8.2万人,巡查江河塘堰重点水域11.7万处,维修增设防溺水警示标识7.6万个,加装改造危险水域地段防护设施5508万米。
5.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专项行动。通过开学第一课、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师生谈心等形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组织学生心理问题筛查,高度关注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等学生群体,组织开展“一对一”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近两年来,省级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健康骨干教师4000人。制作11个主题的《家校共育关爱学生心理健康微视频》,引导中小学校和学生家长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全省266名高校心理学专家,成立湖北高校服务队,全天候开通心理咨询热线。新闻出版、网信等6个部门联合开展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网络社交行为、有害信息和网络游戏等问题的集中治理。
(五)抓督导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1. 配合人大监督检查。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印发的《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工作方案》,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同步开展《条例》贯彻实施专项监督,加强督促检查,压实各方责任。
2. 强化政府履责评价。建立省对市(州)政府、市(州)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机制,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指标。2020年,省政府对17个市(州)政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督导评价,其中对襄阳、荆州两市所辖9个县(市、区)组织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学校安全问题进行书面通报和挂牌督办。
3. 落实部门常态督办。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学校安全各类督查督办。省教育厅成立9个基教督导组、27个高教督导组,对17个市(州)和129所高校的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常态化包保督导。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综合督查。省财政厅定期对各地学校安全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二、《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我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范、管控与处置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但学校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农村学校安全投入仍需继续加大。目前,仍有少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未到位,保安人员经费未落实政府全额保障的要求。从各地学校保安配备情况统计分析,全省由政府财政负担的保安占35%、学校自行负担的占32.3%、政府和学校共同负担的占32.7%。学校保安人员待遇总体偏低,人员流动性大,年龄偏大,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少数学校及周边技防建设和联网还未达标。少数农村、偏远地区公共交通建设不足,存在社会车辆违规接送学生上、下学等问题。
(二) 部分地方学校仍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历史原因,少数农村小规模学校与当地村委会、卫生室同院办学,部分学校校园内建有教职工宿舍,人员复杂,给校园秩序维护和封闭管理带来一定安全风险。部分地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及重点人员排查信息共享、动态管控工作仍有不到位、不细致的情况。
(三) 学校安全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受疫后综合症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愈发显现,学校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高。学校对家长安全教育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学生溺水事故仍有发生,防溺水宣传教育需要社会各方面抓长抓常,形成共同防范的社会氛围。
(四) 协同推进机制需持续完善。教育系统点多、线长、面广,教育人口超过全省总人口的六分之一。有效防范学校安全风险,既需要教育工作者守好每一扇门、管好每一个人、上好每一堂课,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需要各部门各行业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当前,仍然有少数地方属地统筹落实不够、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是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将校园安全纳入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发挥好平安建设、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等工作机制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落实行业指导和监管责任。三是将学校安全纳入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工作,推动责任督学定期到校督导安全,督促学校落实好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做好教师家访等家校沟通工作,指导家长(监护人)做好居家陪伴和安全教育,履行好监护职责。
(二) 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法治化水平。尽快修订完善《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学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法督办,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三) 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投入力度。一是持续加大财政经费统筹投入力度,重点推进农村学校和幼儿园“三个100%”建设达标,全面提升学校防范基本能力。二是结合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补短板工作,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推进医务人员和保健教师配备,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三是加大农村、偏远山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在相关村(组)和学校设置乘车点,为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四) 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和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安全教育课程化、体系化建设,推进生命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课时、教师、教材、经费、场所、评价“六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各地各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专业化指导和队伍培训。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配齐心理健康教师,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学生的心理调节、求助方式的教育。将孩子生命意识、心理健康知识作为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支持少年儿童精神专科门诊建设,推动健全学校、家庭、医院、社会机构心理问题统一受理处理、跟踪转介机制,实现闭环管理与有效应对。
(五)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总结前期有效做法,健全学校安全隐患定期排查、专项督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二是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校车安全、防溺水、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等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净化学生成长环境。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