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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2-14 15:2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9月1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为本年度一项重要的监督议题。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同志带领下,教科文卫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省市县乡人大同步开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专项监督。3月以来,两次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向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部署、动员、推进专项监督工作。市县乡人大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发挥五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快推动条例实施。经初步统计,截至目前,专项监督工作基本实现“覆盖所有行政区域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调研。7月以来,委员会先后赴武汉市及其江汉区、汉阳区和孝感市及其应城市就学校安全工作开展调研,实地察看各级各类学校,听取当地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和一线教育工作者意见建议。7月19日,委员会召开省直单位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征求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中了解的情况,及时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加强学校安防建设、尽快完成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6条意见,交由省教育厅研究,并督促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四是做好审议工作。9月13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

委员会审议认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构建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特别是今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在年初部署开展了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十堰市张湾区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立即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将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排查重点,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各项管

理措施不断完善,全省学校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有待增强,各方合力发挥不够,隐患整改还不够彻底,关键环节还有短板,影响学校安全的风险因素仍然存在。委员会赞成将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 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

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生命至上,增强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克服侥幸心理,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确保安全作为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要求,以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

二、 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对照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生产、校车安全等联席会议制度和师生定期健康体检、心理健康筛查、危机干预等工作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动态监测、定期安全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应急等机制;抓紧制定学校周边安全区域划定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落地落细。

三、 进一步凝聚学校安全工作合力。完善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各级教育和其他学校主管部门要落实好主管责任,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夯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通过安全链条各环节责任分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事事抓落实。

四、 进一步抓好专项治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紧盯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清单抓落实,把学校大门守严,把安全设备配齐,把校园周边看紧。对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三个100%”(校园封闭管理达100%、专职保安配备达100%、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达100%)中存在的保安配备不齐、视频监控未完成联网等问题,部分偏远地区校车配备不够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难度大的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动态销号。扎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五、 进一步抓实学校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加强学校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师,加强教师心理学专业知识培训;开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密切家校配合,增强学生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意识;发挥好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一线”作用,通过家访和深入细致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心理健康筛查、早期干预和危机干预力度,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学校周边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学生用品食品的监管,定期对学校周边出版物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娱乐、电子游戏等经营场所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公安机关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风险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