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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2-14 14:2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9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龙正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5690.8亿元调整为6221.1亿元,调增530.3亿元。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截至目前,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比提前下达额度增加,一般债务收入相应增加。二是中央财政对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年初按预计数编列,专项转移支付按提前下达数编列,预算执行中据实调整。三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20年省级决算,据实调整上年结转数额。四是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省级收入。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由4729亿元调整为5223.2亿元,调增494.2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56.6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对我省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及落实相关政策性增支补助98.3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6.6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3亿元、固定数额补助2.6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10.2亿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补助74.8亿元(其中:公共安全2.7亿元、教育4.7亿元、社保和就业55.9亿元、卫生健康6.9亿元、节能环保3.3亿元、农林水1.3亿元)。同时,中央交通资金对我省支持力度在恢复正常年份水平的情况下,普通公路补助分配办法调整,交通运输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调减35.5亿元;我省危房改造任务量较上年大幅下降,中央相应减少住房保障共同事权转移支付6.8亿元;中央优质粮食工程补助政策2020年到期,相应减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3亿元。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增193.6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对我省补助,包括中央基建投资159.5亿元、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4亿元、大气污染防治2.6亿元、水污染防治6.2亿元、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1.8亿元、农村环境整治2.1亿元、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2.4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4.4亿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3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1亿元、外经贸发展资金1.4亿元、服务业发展资金1.4亿元等。

三是上解收入调增5.6亿元。主要是武汉法检两院下划后增加上解省级非税收入基数。

四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137亿元,主要是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20亿元、相关政策性增支补助38亿元、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资金50亿元、支持金融业发展资金29亿元。

2.债务收入。

债务收入由849.1亿元调整为885.2亿元,调增36.1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增23.9亿元。主要是截至目前,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新增一般债券额度,比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计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券额度增加70.8亿元。同时,全省一般债券再融资需求减少46.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相应减少46.9亿元。

二是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调增12.2亿元。主要是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政府债务外贷额度6.9亿元,同时,结转2020年政府债务外贷额度5.3亿元。

(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5690.8亿元调整为6221.1亿元,调增530.3亿元。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积极压减省直部门一般性支出。二是中央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后,相应增加省本级支出和对市县补助。三是年初按预计数将上年结转编入预算,决算办理完毕后据实调整。四是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重点支出。五是新增外债限额用于转贷到市县。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203.5亿元调整为1375.5亿元,调增172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6.7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留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调整到本科目。

二是公共安全支出调增3.7亿元。主要是检察系统和法院系统增加国家规定的绩效考核工资,以及增加信息化建设经费等。

三是教育支出调增10.4亿元。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15亿元,用于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中央减少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省属五所中小学经费下划武汉市,支出相应减少。

四是科学技术支出调增2.9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留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调整到本科目。

五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2.8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留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调整到本科目。

六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42.3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补助经费。

七是卫生健康支出调增3亿元。主要是增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经费。

八是节能环保支出调增1.6亿元。主要是增加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注册资本金、低碳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等。

九是交通运输支出调增3.6亿元。主要是上年交通运输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结转,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十是金融支出调增29亿元。主要是增加增资入股湖北银行经费。

十一是其他支出调增64亿元。主要是增加政策性增支、省级重大战略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资金暂列本科目,同时,年初预算暂列本科目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预算执行中按照具体用途转列到对应科目。

2.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由4484.3亿元调整为4842.6亿元,调增358.3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调增47.9亿元。主要是增加省对市县财力性补助96.8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6.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42.4亿元、结算补助29.3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3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2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4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10.2亿元;根据中央补助情况,增加省对下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补助38.2亿元,其中:公共安全2.7亿元、教育3.2亿元、科学技术1亿元、社会保障25.4亿元、节能环保5.9亿元。同时,因按政策将部分农村税费改革补助、重点贫困村补助调整为对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调整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科目,相应调减固定数额补助支出9.9亿元;中央粮食工程补助政策到期,相应减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3亿元;中央相关补助低于预期,相应调减省对下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补助76.1亿元,其中:医疗卫生7.4亿元、农林水9.5亿元、交通运输52.4亿元、住房保障6.3亿元。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调增186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数按中央提前下达数编列,调整预算数根据实际下达数编列。

三是年终结余结转资金调增115.3亿元。主要是根据收支情况据实调整。

四是债务转贷支出调增9.1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调减1.1亿元,主要是按规定将中央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转贷到市县,调增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支出48.8亿元。同时,根据市县再融资一般债券需求,调减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支出49.9亿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支出调增10.2亿元,主要是中央下达新增外债转贷限额,按规定转贷到市县。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专项债收支规模相应增加。截至目前,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比提前下达额度增加,同时,2020年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37亿元没有发行,2021年继续发行使用。二是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年初预算数按中央提前下达数编列,调整预算数根据实际下达数编列。三是部分基金收支政策调整,基金收支相应变化。四是年初按预计数将上年结转编入预算,决算办理完毕后据实调整。

(一)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736.9亿元调整为2355.5亿元,调增618.6亿元。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 转移性收入由80.4亿元调整为99.6亿元,调增19.2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调增21.4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按提前下达数编列,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补助资金。

二是上年结转收入调减2.2亿元。主要是根据上年决算据实调减。

2. 债务收入由1503.5亿元调整为2102.9亿元,调增599.4亿元。一是截至目前,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比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计提前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增加721亿元。二是按照中央相关政策和工作安排,2020年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37亿元结转到2021年发行使用。三是全省再融资专项债券需求减少158.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相应减少158.6亿元。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736.9亿元调整为2355.5亿元,调增618.6亿元。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167.8亿元调整为211亿元,调增43.2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调减3.7亿元。主要是据实调减还贷支出。

二是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22.2亿元。主要是增加专项债券安排用于省交投“麻安高速“等六个国高网项目。

三是其他支出调增24.4亿元。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5亿元,用于湖北银行、省联社化解中小银行风险项目;中央增加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支出相应增加0.4亿元。同时,福彩“中福在线”游戏退市,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减少1亿元。

2. 转移性支出由1569亿元调整为2144.4亿元,调增575.4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调增12.9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按提前下达数编列,预算执行中中央增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补助资金。

二是年终结余调增10.2亿元。主要是根据上年决算据实调增。

三是债务转贷支出调增552.2亿元。主要是中央下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按规定转贷到市县。

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3.5亿元调整为7.4亿元,调增3.9亿元。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2.7亿元调整为4.5亿元,调增1.8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利润收入调增0.8亿元。主要是根据上年部分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实调整。二是股利、股息收入调增0.6亿元。主要是湖北银行利润分红。三是其他收入调增0.4亿元。主要是湖北省中药材有限公司向省直机关脱钩改制企业托管中心返还不当得利。

2. 转移性收入由0.8亿元调整为2.9亿元,调增2.1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

(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3.5亿元调整为7.4亿元,调增3.9亿元。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增0.9亿元。调整的主要项目:一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增加0.1亿元。二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增加0.7亿元。三是其他支出增加0.1亿元。

2. 转移性支出调增3亿元。主要是增加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以及根据当年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据实调增调出资金规模。

四、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央对我省下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预缴拨计划,据实调整中央调剂金上解下拨额。二是深化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稳岗返还和失业补助金等支出相应调整。

(一)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由2255亿元调整为2190.4亿元,调减64.6亿元。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级补助收入调减64.6亿元,主要是中央调剂金按国家下达数据实调整。

(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由2242亿元调整为2272.2亿元,调增30.2亿元。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9.6亿元,主要是中央调剂金按国家下达数据实调整。

2.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调增0.6亿元。其中:稳定岗位补贴支出调减0.3亿元,主要是按照中央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调整了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其他支出(失业补助金)调增0.9亿元,主要是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增加了失业补助金支出。

预算调整后,收支相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缺口81.8亿元,通过历年滚存结余弥补。

五、政府债务新増限额及发行使用情况

(一) 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截至目前,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1249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40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099.1亿元。预计到2021年底,我省政府债务余额11906.1亿元,为限额的95.3%,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060.4亿元,为限额的93.7%;专项债务余额6845.7亿元,为限额的96.4%。

(二) 2021年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及发行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财政部共下达我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999亿元(一般债务448亿元、专项债务155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04亿元(一般债务83亿元、专项债务721亿元)。此外,2020年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额度37亿元结转到今年发行使用。

截至8月底,全省已发行新增政府债券79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9.2亿元,专项债券522.7亿元,全部转贷市县使用,主要用于支持城市补短板工程、产业园提升工程、新基建工程、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交通补短板工程等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相关项目。

根据截至目前财政部已下达我省的政府债务限额,今年全省还需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231.9亿元(不含政府外贷1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6.6亿元,预计安排省本级22亿元,用于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补短板项目15亿元、省交通厅公路桥梁消危项目7亿元,预计转贷市县144.6亿元,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1065.3亿元,预计安排省本级47.2亿元,用于湖北银行和省联社化解中小银行风险项目25亿元、省交投“麻安高速”等六个国高网项目22.2亿元;预计转贷市县1018.1亿元,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三)2021年再融资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再融资债券额度1157.6亿元(一般债券484.1亿元、专项债券673.5亿元)。预算执行中,市县统筹偿债资金来源后据实调整了再融资需求,调减再融资债券额度205.5亿元(一般债券46.9亿元、专项债券158.6亿元)。

截至8月底,全省已发行再融资债券642亿元(一般债券350.5亿元、专项债券291.5亿元),从级次看,省本级1.5亿元(均为一般债券),用于省级铁路偿还到期债券本金;转贷市县640.5亿元(一般债券349亿元、专项债券291.5亿元),用于市县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根据再融资实际需求情况,今年全省还需发行再融资债券310.1亿元(一般债券86.7亿元、专项债券223.4亿元),预计安排省本级1.6亿元(均为一般债券),用于省级偿还铁路到期债券本金;预计转贷市县308.5亿元(一般债券85.1亿元,专项债券223.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以上方案,提请审议。

附件: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