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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2-1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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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委员会认为,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涉营商环境”意识,以强有力的安排部署、制度供给、机制创新、专项工作,着力增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工作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努力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服务全省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作适当修改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委员会认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工作中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力求政治站位更高一点、理念升级更快一点、机制创新更实一点、司法服务更主动一点,不断转理念、重协同、促改革、提能力、强气场,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让检察工作兼顾力度和温度、彰显法度与效度,努力答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道“政治题”“发展题”“民生题”,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