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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2-14 09:5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9月)

2021年3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不断巩固深化普法工作成果,发挥好普法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内容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等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对“七五”普法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后,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推动相关工作。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系统培训轮训的必修课,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

二、积极谋划全省“八五”普法规划。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省司法厅迅速成立专班,抓紧研究起草我省“八五”普法规划。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专班赴10个市、州开展10余次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各方关切,明确起草原则和思路,形成初稿。二是对相关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充分论证。组织专家和实务工作者,针对相关重点难点问题、规划文本框架结构和具体内容等多个方面,进行反复研究梳理,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召开全省“八五”普法规划调研座谈会,省司法厅先后3次发函向各市(州)、省直部门征求意见,并对调研论证、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系统梳理、逐条研究、充分吸纳,修改完善后经省司法厅厅党委会研究通过,形成送审稿,下一步即将提请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转发实施。

三、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媒体等普法职责任务,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明确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普法主管部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细化普法措施,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各部门负责宣传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今年,省普法办印发《关于制定落实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重点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定了8项共性普法责任清单,同时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个性普法责任清单。在“八五”普法期间,将在全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二是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今年以来,各部门在执法、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积极推动全流程普法,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公安厅积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把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防范、治理、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在学校医院、地铁公交、物业公司、寄递物流网点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开展法治宣讲366次,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围绕“暴力伤医”等专题发布典型案例26个;省法院通过建立健全法官进村组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机制,积极推广车载法庭、背包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普法,把一站式司法普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三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活动,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职能作用,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乡村振兴法治课堂”等活动,提高基层群众法治素养。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发挥我省法学教育资源丰富和法律专业人才相对较多的优势,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省委宣传部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各级各类宣讲团(队)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媒体宣传全省法治战线涌现的先进人物和重大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省法学会、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举办2021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分别在学校、社区、企业举办4场省级示范活动,累计开展基层法治宣讲700余场,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

四、坚持突出全民普法重点内容。一是持续深入宣传宪法。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二是持续深入宣传民法典。继续推动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等。今年5月,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在全省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全省各级民法典讲师团、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队伍等,广泛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进网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上半年开展民法典宣讲共计2000余场(次)。三是持续深入宣传与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建设省域治理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等全省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省普法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对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进行专门部署安排。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落实,省普法办、省法学会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以“以法之名守护长江”为主题作专题宣讲,省直单位300余人现场聆听讲座,近6万名观众通过在线直播收看讲座;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统计局等50余家省直部门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对长江保护法进行专题学习;省水利厅在《湖北日报》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主题开设宣传专版;武汉市利用两江(长江、汉江)四岸开展“珍惜水,爱护水”世界水日主题灯光秀;鄂州市在长江沿线设置长江保护法展板。四是持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将其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在考核党员、干部时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省普法办在“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湖北法治网”、“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设党内法规学习专题;面向社会公众组织有奖知识答题活动;全省近40万名党员干部参加党内法规相关知识的专题考试。

五、聚焦重点群体开展普法教育。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一是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二是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举办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加大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三是强化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注重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活动。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人群、流动人口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强化普法工作保障机制。一是修订完善我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结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立法工作的进展,修订完善《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通过修订条例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内容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以进一步促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二是充实基层普法队伍。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基层普法队伍。开展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大培训,五年内省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普法办工作员至少轮训一次,各地各部门也要开展相应的培训。加大对基层乡镇、村(社区)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在“八五”普法期间,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培育“法律明白人”,制定培养工作指引,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组织实施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因地制宜地为农民搭建学法用法平台,发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到2025年,力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省每个行政村;到203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当地法治工作要求。三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充实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下大力气解决县级以下农村地区法律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欠发达地区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政策扶持,组织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法律服务机构与省内其他市州开展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其他市级中心城区的法律服务机构与辖区内县级以下农村地区开展结对帮扶,大力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四是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推进普法工作项目化,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