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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2-14 10:2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1年9月15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委员会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作适当修改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委员会认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工作中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政治站位更高一点、理念升级更快一点、机制创新更实一点、司法服务更主动一点,不断转理念、重协同、促改革、提能力、强气场,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创新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举措,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努力答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道“政治题”“发展题”“民生题”,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