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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吕江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2-11 16:11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9月14日组织有关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9月15日召开会议,对吕江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吕江文同志的辞职请求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免职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吕江文同志请求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是因达到退休年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关于成文心等同志的职务任免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命成文心同志为省十三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提请任命张晋、肖小平同志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均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张晋、肖小平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建议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 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王济民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的任职提名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王济民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历经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比较丰富,熟悉经济、党务工作,组织领导和驾驭全局能力较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改革创新意识较强;性格沉稳,为人谨慎;自我要求比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该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提请任命王济民同志为省商务厅厅长是因工作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四、 对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免去薛红文、杨武力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免职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去薛红文、杨武力同志的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是因工作变动,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 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王秀斌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王秀斌等12名同志,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审判业务,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王秀斌等8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提请免职的8名同志,5人轮岗交流,2人工作变动,1人到龄退休。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六、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邱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邱文同志,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检察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该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提请免去鲁常山同志的职务是因工作变动。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