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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强调:保证宪法在全省全面有效正确实施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12-03 10:01   [收藏] [打印] [关闭]

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12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干部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出席并讲话。

王玲指出,我国现行宪法凝聚着党和人民奋斗的重大成果和宝贵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指导思想,规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安排和实践路径,明确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具有显著特点和独特功效。宪法施行40年来,充分展现了国家根本法的力量。

王玲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贯彻实施宪法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历史必然,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充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更好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加快地方高质量立法步伐,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人大机关干部要坚定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权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好宪法宣誓,讲好宪法法治故事,保证宪法在全省全面有效正确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爱国主持会议。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树立法治思维,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要带头提升法治能力,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积极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规则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带头学习宣传宪法,深刻把握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好机关“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切实把学习宪法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常委会履职行权结合起来。要以宣传宪法为统领,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展示厅”、送法进万家等活动载体,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宪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捍卫宪法的良好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6名党员干部作交流发言。

附交流发言

中国长期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没有宪法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直到1908年清朝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但仅徒有其名罢了。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但是,辛亥革命的成果很快就被袁世凯盗取,之后各种反动势力颁布的各种宪法文本,只是以宪法之名行专制统治之实。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五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在这部法律文件中,不仅有明确规定,还在苏区实行。1949年9月颁布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1954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到改革开放后制定实施现行宪法。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率领人民浴血奋战,砥励前行,革命的成果就体现在这个宪法上。纪念,是因为不能忘却这段历史,是要搞清楚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们要不忘初心,努力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宪法精神融化在我们的血液中。

今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今天的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又是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时代背景下召开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初识宪法让我知道,“一个人真正的全部的社会性尊严,就是源于国家宪法及法律赋予给他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经过工作和生活的实践,又让我明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正如明代张居正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因此,人大机关青年干部,作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建设的排头兵,我们理应主动肩负起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理的重任。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进行部署,围绕着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作为人大机关的青年干部,要自觉领悟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相关要求,把人大工作紧扣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指示要求上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为我省人大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展现国家根本法的力量,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我们青年干部应有的贡献。

在全党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我们即将迎来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现行宪法实施40周年。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实施和监督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法治湖北、法治中国建设。一要学习好宪法, 把握宪法精神实质。在新时代背景下,要把学习宪法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结合,深刻认识宪法的深厚根基、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二要宣传好宪法,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要讲好宪法故事、解读“中国之治”,宣传好宪法在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方面的巨大功效,更好推动宪法走入生活、深入人心,为宪法全面实施打牢思想基础。三要贯彻好宪法, 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探索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见效。我们每个人都是法治的受益者,都能感受到宪法的伟力、宪法的温度和宪法的价值,要努力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走近宪法发现它温情脉脉,散发的文化磁场使它与历史和现实如此契合,蕴含的人文关怀使它与普通民众如此贴近。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每个公民与宪法的故事,从出生开始讲起,并被一生守护。宪法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以及现行宪法的五次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每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作为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宪法也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要提高立法质量,使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契合经济社会发展。要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通过长期不断的普法和自省自律的守法,掀起学习、维护、尊崇宪法的热潮。宪法是厚重的,承载着国家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宪法是温暖的,保障着公民的权利、尊严和幸福。作为一名宪法与行政法学毕业已十多年的人,依然时时记得“宪行天下”。

始终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坚定宪法自信。坚定宪法自信,首先就是坚定对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宪法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学习宪法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严格依宪履职尽责。我们要自觉将履职行为调整到宪法要求之中,在立法、监督、代表、决定、任免等工作中更加突出宪法理念,严格依宪行事、依法办事,紧密结合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始终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维护宪法权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有机统一起来,在大是大非上立场坚定,在原则问题上毫不动摇,坚决反对所谓“党大还是法大”等伪命题,坚决反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宪法权威和党中央权威的言行。

宪法,人民之法。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承载着整个国家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关系着公民“从摇篮到坟墓”,也代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理念在法治领域的投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宪法的根基也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日,法治之日。2014年至今,宪法日主题词一半以上出现“弘扬宪法精神”或“弘扬法治精神”,充分体现出,宪法日是宪法所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纪念日。近期“社区有没有权力决定封控”和香港新任特首李家超提请全国人大释法两个热点讨论,就是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的生动体现。李家超以法律手段捍卫国家主权,了不起的一步棋,依靠的正是了不起的中国宪法。法治,发展之路。越发展,越法治;越法治,越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将法治建设以专章部署,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指引和遵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宪法和法律实施并保持生命力的最重要平台,我们要把贯彻二十大精神与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作者:王婧  摄影:刘浪  审核:项水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