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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做好“三二一”,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执法检查工作品牌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9-27 10:51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年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以“三二一”工作法,努力打造具有黄冈辨识度的执法检查工作品牌。

一、把握三个环节,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查什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因此,在确定执法检查选题时,首先研究党中央的要求是什么,省委、市委的工作重点在哪里。近年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着力点。2021年,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禁毒法》执法检查;2022年,针对反电信诈骗问题,开展《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2023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二是谁来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因此,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让人大代表作为执法检查的主体。2022年组织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共邀请了358名五级人大代表参与,充分发挥其主人翁作用。

三是怎么查?2020年初,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全国人大、省人大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由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同志领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旺民同志具体负责,组织专班开展提高执法检查监督实效问题研究,出台了《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形成了“选定题目、开展检查、形成报告、审议报告、督促整改、情况反馈”6个环节的全链条工作流程。

二、创新两个结合,体现黄冈特色

一是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不搞“两张皮”。坚持执法检查到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执法检查前,由相关专委会开展数字说法,这一作法得到了全国人大推介;执法检查中,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知识做讲解培训。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们通过策划案例释法、有奖问答等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对长江保护法等五部执法检查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吸引几十万人次参与,社会反响良好,让执法检查过程成为生动实践的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黄冈市人大常委会被授予全国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二是检查别人与检查自己相结合,不搞“灯下黑”。坚持刀刃向内,监督别人之前先检查自己,坚决不搞“灯下黑”。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前,先对照检查自己,围绕自身存在的问题出台了《机关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开展档案法执法检查时,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新建标准化档案室,完善机关档案分类、查询、借阅等管理制度,从而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被评为省特级。

三、突出一个导向,做实法律监督

善作善成、善始善终,是黄冈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有效路径。为使执法检查工作始终突出效果导向,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质效评估。制定《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工作质量评估办法》,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量化考核,确保问题找得准;二是打好组合拳。针对突出问题探索出“执法检查+代表约见”“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新路径。2022年5月17日上午,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4月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开展执法检查时掌握的问题,就群众反映突出的医疗废物中转站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机制砂(石)企业整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6个问题组织代表约见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推动问题解决取得良好效果;三是进行“回头看”。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交办六个月后,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持续整改。如2018年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六个月后听取了整改落实报告,委员们表示不满意。2020年1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黄冈城区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就整改工作交办了三个方面5个具体问题的落实清单。经过持续跟踪监督,推动交办问题最终得到根本性解决,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敢监督、真监督、善监督的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