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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做实民族地区人大监督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8-22 16:32   [收藏] [打印] [关闭]

宜昌市人大鲜明提出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模范实践地”,该市民族地区人大在创新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探索与实践中,把群众呼声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风向标和动力源,构建广泛的民主参与机制,实现监督工作全过程人民参与,使人大监督指向更加符合人民意愿、更好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看到人大全流程、全要素监督产生的实实在在的成效,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

一是坚持议题“从人民中来”。年度监督议题的征集和确定是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该市民族地区人大始终坚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本着“少而精、抓大事、议重点”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监督项目,精心选择、科学确定监督议题。长阳、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一委一府两院”工作座谈会、人大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年度监督议题,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聚焦中心,符合民意,与人民同心同向。

二是坚持监督“请人民发声”。长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人大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制定监督工作规范,在方案制订、人员组成、走访调研、报告起草等各环节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推动解决群众关切。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82件建议,邀请代表全过程参与交办、督办,健全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工委协调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的办理机制,形成建议办理工作闭环,推动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切实得到有效解决和及时回应。

三是坚持成效“由人民评判”。长阳、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审议意见监督,健全审议意见交办机制,实行“审议意见+问题清单”一并交办,通过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查、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预算审计、生态环保、长江大保护、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强化生态立县战略实施,加强《长江保护法》《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到位。强化干部任后监督,探索完善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机制,听取人大任命干部履职情况报告,对政府组成部门重点工作开展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推动被任命干部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做好科学评价、细化措施、制度完善的“后半篇文章”。开展“满意度测评”,对重要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把表决器交到人民手中,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推动监督成果向社会公开,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民意基础和透明度。长阳自治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全覆盖测评了所有县直部门履职情况,全县11个乡镇上半年票决确定被评议单位35个,下半年乡镇人代会上对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测评。宜都潘家湾在乡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46名乡级人大代表对8家乡直单位2022年上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测评,对综合评定结果为差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实现了大家的事大家说、大家办、大家评的闭环监督。(通讯员:彭俊波)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