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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将正确有效依法监督贯穿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
随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重要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人大监督正确政治方向,通过人大的正确有效依法监督,也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确保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为随州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正确监督。实行正确监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工作部署,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属性,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一是对监督的议题做到事先请示。市人大监司委每年选定监督议题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拿出初步意见,按程序报审后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使市人大监司委的监督工作与党委决策部署相统一,做到始终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对调研的问题做到事中汇报。市人大监司委做细做实每年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的准备工作,如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现场调研、抽调专业人员开展案件评查等,最后形成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取得工作支持。如2021年市人大监司委在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两院”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报告的调研中,将调研形成的《关于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评查工作的情况报告》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夏卫东主任专门听取相关问题的汇报并主持召开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调研座谈会,专题听取“两院”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提出工作要求,为监督工作指明方向。
三是对审议的落实做到事后报告。市人大监司委注重跟踪“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以及所附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督促办案机关持续改进工作,避免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如2022年专门下发督办通知,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办,要求承办单位结合交办函相关事项并围绕司法职能作用发挥、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等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门报告。
二、坚持为民宗旨,实行有效监督。实行有效监督就是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强化问题导向,推动问题解决。
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市人大监司委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工作要求,每年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确定监督议题。如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以及开展行业领域整治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政法委将整治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的要求,推进我市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责任切实落实,2022年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情况纳入“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内容,通过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审议专项报告,看整治中部门主体责任是否履行、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是否解决、齐抓共管合力是否形成等,助力打赢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
二是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开展监督。市人大监司委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贯穿于开展人大监察和司法监督工作各方面,使监督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每年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监督议题。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多发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为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批示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021年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纳入“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内容,通过组织有关机关摸清立案、破案、起诉底数等方式了解打击处理情况,发现打击电信网路诈骗犯罪存在久立未破、不破不立以及网络诈骗犯罪多发态势未完全遏制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力度、破串案、端窝点等工作建议并做好跟踪监督。
三是围绕改革的依法推进开展监督。市人大监司委认真履行法律实施的监督职责,加强改革试点法律实施的监督,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保障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如2022年我市被确定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提升试点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将试点工作情况纳入“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内容,通过案件评查、审议专项报告等方式,看其是否做到依法依规办理企业合规案件,针对有的单位对合规改革工作要求把握不准、把不是企业合规案件当作合规案件办理、对犯罪事实对应的法定刑在五年以上量刑的案件被纳入合规案件办理而不起诉等问题,向检察机关反馈案件评查情况,市检察院负责人专程到市人大汇报他们研究并责成相关检察院对评查反馈问题予以整改的情况。
三、坚持依法办事,实行依法监督。实行依法监督就是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做到监督不缺位、尽职不越位,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正确处理人大监督与支持有关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
一是做实专题调研开展监督。市人大监司委高度重视专题调研前的准备工作,根据调研主题,科学拟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调研工作能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深入开展。如2021年按照市委要求牵头政法部门依法探索完善市县人大常委会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监督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细化落实方案》,通过向企业家人大代表去信等方式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某集团公司收信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写信反映所属公司被骗案,刑事立案三年多无结果且企业遭受4700多万元损失不能挽回的情况,调研组高度重视这一超期羁押案件,先后到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了解案件梗阻原因,指出相关程序问题,帮助涉案公司挽回经济损失4400余万元。
二是改进工作方式开展监督。市人大监司委注重改进工作方式,调研中采取问卷调查、案件评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有效的调研方法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特别是案件评查方式,能监在要害处,督在关键点,切实提高调研效果。如2021年为强化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组织相关政法部门对一定时期的涉企案件填写自查表、抽调人员组成评查组等方式,选取21件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报告反馈相关单位征询异议,看相关政法部门办案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以及是否按照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办理涉企案件,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详实具体的参考资料。
三是遵循集体行权开展监督。市人大监司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监督职权,正确处理好集体行权与个人作用的关系,让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集思广益基础上,集中多数人意志形成正确的决定。如2021年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监督中评查法院案件10件,评查组人员一般由人大代表中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市人大监司委根据评查人员填写的处理建议和讨论意见整理汇总拟出评查意见,发给各位评查人员征求意见后形成评查报告,报告中对法院系统存在较为突出问题的案件,及时向机关党组和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交办函方式将评查报告附在审议意见后交办市中院依法处理,由于找准案件症结,触在问题痛处,市中院组织复核并报告办理结果,其中一件存在将违法建筑物裁定以物抵债问题的案件被调解处理,一件存在没有依法采取执行措施问题的案件恢复执行并冻结相关资金,二件存在问题的案件也得到及时纠正。通过严格按照法定职权进行监督,既防止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发生,又避免权力滥用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随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甄行勇)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