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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四督”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8-08 16:42   [收藏] [打印] [关闭]

守住青山绿水 留住蓝天白云

——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四督”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

根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通知及全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保康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特点,以“四督”为着力点,助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

制定方案科学督。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制定了《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

《方案》立足本县实际,突出四项监督任务:即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保康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全县的城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落实情况;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工作中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聚焦六个监督重点:即全县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清洁能源情况;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情况;燃煤污染防治情况;秸秆露天禁烧监管情况;推进“绿满保康”再提升行动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投入情况、建设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相关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4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迅速召开全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压实各相关部门责任,推动专项监督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健全机制常态督。健全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调研视察+集中座谈+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的监督方式,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工作闭环。6月,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孔祥鹏同志先后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开展3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并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带着问题与10家单位面对面沟通,现场反馈,压实责任。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根据代表意见建议,厘出问题清单,及时对接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反馈,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督得实、整改有成效。

上下联动协同督。县人大广泛动员辖区内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县乡各级代表的作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中当好信息员、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嵌入全县正在开展的“聚力乡村振兴 人大代表在行动”中,作为代表小组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在全县真正形成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局面。

紧抓要害重点督。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整改在一线落实。坚持带着任务去、摸清实情回,组织常委会委员通过到现场看、见具体事、听群众说,实地掌握落实情况。坚持把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偏差作为监督的重点,做到问题及时提示、偏差即时校准。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抓监督,深入县城南北坛巷电网改造现场、影剧院道路改造建设工地,督促项目施工引发的噪音、扬尘污染及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的整改落实。聚焦企业技改抓监督,深入楚峰公司、尧治河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相关部门落实技改惠企政策及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聚焦秸秆焚烧抓监督,紧盯夏秋秸秆焚烧等防控重点,深入城关镇小沟、祁家沟等村,开展印证式调研、把脉式监督。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到提前研判、提前启动、提前应对,做好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完善和气象部门的联动机制。

截至目前,全县空气质量持续向上向好,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5%,同比上升2%,群众生活幸福感持续提升。(保康县人大常委会 陈自红 黄传魁)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