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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大常委会:推动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个“更规范”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6-09 09:49   [收藏] [打印] [关闭]

5月31日,广水市人大常委会九届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报告》。代表普遍认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三个规范,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理合规性,落实了事后监督工作要求,提升了监督工作效果。

报备流程更加合理规范

一是职责更明确。广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与司法工作委员会及时联系广水市“一府一委两院”及司法局,传达省、市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督促各单位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根据省人大相关工作要求,约定联合发文的报备单位是第一顺序发文单位。协调连接湖北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形成专责专人专网专业的工作局面。

二是业务更加熟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将省市文件汇编成册,印发至各单位。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培训会,建立“备案审查工作交流”微信群,开展远程操作指导,组建“新人”充电及“一对一”帮带,提升各单位业务人员备案能力水平。

三是签审工作更加清晰。督促各单位参照各自的行政上级机构做法,建立完善的规范性文件报备签审流程,倒逼各单位完善报备资料,提升自我检查能力,使报备的文件文本、说明及备案报告更加规范。

审查工作更加合理规范

一是增加了审查专业人才储备。将单一领域人员审核对应领域文件转变为多领域复合型人才共同审查文件。把法律顾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司法局及文件相关单位的人员纳入审查队伍,使更多专业人士参与审查。如《广水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就邀请涉及教育、农业、财政、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共同开展审查。

二是细化了审查流程。广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备案审查室预审、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审查、征集相关领域意见及审查结果反馈等步骤,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同时,通过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网报备平台同步报备、外地报备文件学习参考等模式,推动文本格式规范、报备及审查规范。

三是强化了专项清理。全面清理近年来印发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失效文件。如审查2022年的《广水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执行报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该文件起草的合法性、文件颁布的必要性、文件执行的合理性以及违法处罚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清理。通过专项清理,推动规范性文件的有力执行,保障了落实事后监督,提升监督效果。

档案保存更加合理规范

一是落实全员存档。2月28日,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不仅要求联合发文的第一顺序单位要报备并存档外,还要求联合发文的所有单位均需要复印全套报备资料并存档。并督促落实到位。

二是实现电子化存档。备案审查室将2022年元月至今备案审查的11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扫描存档,梳理2017-2021年的文档资料,无电子备份的均扫描存档。目前,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向随州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镇人大及人大主席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实现纸质及电子化双存档。

三是以存档推动“有案必备”。因监察委、检察院及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时间不长,有些单位对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把握不准,广水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各单位对单位发文目录、备案目录及文本和备案资料同时存档。通过指导各单位通过争取各自的行政上级的支持,市人大备案审查室还及时向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科报告工作情况,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按照省市人大的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广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