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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朱集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执法检查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确保《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襄州区朱集镇的有效贯彻实施,3月18日,朱集镇人大组织20余名三级人大代表及镇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一项专项执法检查,旨在全面摸排朱集镇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此次执法检查由镇人大领导牵头,水利、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前,对小组成员进行《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检查人员熟悉执法依据和程序。
检查覆盖镇域范围内的唐河、白河河道、太湖渠沿岸、水库、灌溉渠系等水利设施,以及工业企业、养殖场、农业用水大户等用水单位。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现场检测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实施办法》执行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做得较好的方面有:
水资源保护意识提升:通过近年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向全镇居民普及水资源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广大群众对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显著提高,自觉节水、护水意识增强;
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如对太湖渠进行了多次水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清淤、护坡、水生态修复、再生水利用等项目,有效改善了渠道水质和生态环境。同时,定期对水库、泵站等水利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保障农业灌溉和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水资源合理利用推进:引导农业用水大户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等,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对工业企业加强用水监管,督促其采用节水工艺和设备,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全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指标逐步优化。
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在河道采砂整治方面,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取缔非法采砂场,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
需要改进的方面有:
部分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部分小型水库、灌溉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年代久远,存在老化、破损现象,影响水利设施功能发挥和水资源有效利用。如部分渠道渗漏严重,导致灌溉水浪费,且维修资金短缺,修复工作进展缓慢。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仍较突出:部分农户在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不规范,存在随意排放现象,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影响水生态环境。虽然划定了畜禽禁养区,但仍有个别养殖户违规养殖,监管难度较大。
水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装备相对落后,影响执法效率和效果。在面对一些复杂水事违法行为时,调查取证和执法处理存在一定困难。
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水资源监测站点分布不够合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难以实现对水资源实时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无法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为此检查执法组建议:
加大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镇级财政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水利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水利设施维护计划,定期对水利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养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推广科学施肥、用药技术,引导农户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制度,督促养殖户完善废弃物处理设施,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充实水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如执法车辆、无人机、水质检测设备等,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水资源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覆盖范围。加大对水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投入,建立水资源实时监测、分析评价、调度决策等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水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朱集镇在《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执行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朱集镇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宋河彬 黄涛)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