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彭胜坤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任命冯新华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免去刘余全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马成国的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批准免去孙光骏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彭胜坤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免去冯新华的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官书云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