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杨先岚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赵铁民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长
胡修虎、艾水军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撤销:
向韩斌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爱阳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 去:
赵铁民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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