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吕小武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武星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姚智明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董伟威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军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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