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王晋同志代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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