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刘明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二、任命鄢危晶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三、免去陈平安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郑同联、徐水清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朱昌茂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吴世伟、李静雅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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