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5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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