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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切中肯綮
湖北日报讯 记者 李思辉
给自贸区放权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记者:自贸区最大的特点就是享有较大自主权,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与其他一些国家、地区的成熟自贸区相比,我们在哪些方面还有扩大自主权的空间?
陈波:“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区改革要“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一贯精神。
自贸区的建立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重要改革产物,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经济与贸易自由化,以开放倒逼经济改革的推进,从而形成良性竞争的开放型市场环境,为我国整体的经济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但是“可复制可推广”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创新措施在提议阶段就开始研议是否能被复制和推广,自贸区的改革者往往又不具备能否全国复制推广的判断权,因此导致部分创新措施落地缓慢,力度不足。
自贸区核心是更大的自由、自主,自主权不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自贸区的发展。“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切中了改革要害,是一项顺应经济规律、具有战略远见的重大改革举措。对照新加坡、迪拜等自由贸易(港)区的建设和发展,它们无不是以市场主体(即企业)为服务对象,按照市场主体的发展要求创造优良的营商体制。因此,目前我国的自贸区要继续取得突破,也必须充分放权给自贸区一线的管理部门,通过他们对于市场主体要求的直观理解,大胆提出创新政策,勇于尝试,在充分自主的情况下探索适合企业竞争与发展的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
由贸易港是自贸试验区的“升级版”
记者:十九大报告提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区有何区别,是怎样的关系?一旦建成成熟的自由贸易港,将带来哪些利好?
陈波:自由贸易港是自贸试验区的“升级版”。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日前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从功能上讲,自贸区改革偏向于一种国家整体经济体制的改革试验,而自贸港偏向于在特定区域内以最为便利化制度和高效的服务吸引国际资本、物资、服务的交易与集散。前者希望通过改革开放的压力测试,为我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开放型经济体制,使得我国对整体营商环境的管理能够达到国际先进国家的标准,为我国的经济转型和升级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而后者是为了争取在体制和服务上参与国际最高水平竞争,从而形成各类经济资源的国际汇集中心。
如果说自贸区的改革还要体现可复制性,那么自贸港的建设则目标更加明确和单一,赶超国际一流是它的主要使命。自贸港的建设可望为我们带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许多利好:离岸贸易和期货贸易的创新发展会为我国吸引更多的国际物资流转,从而带动航运、贸易、仓储、运输的相应发展;相关的金融服务以及跨国企业(尤其是具有资源调配功能的企业总部)投资又能为我国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和经济中心奠定基础。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但大而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中国经济迫切需要探索建设具有世界级开放水平的贸易平台,推进十九大提出的“贸易强国建设”。自由贸易港,正是这个担负历史使命的理想平台。
湖北自贸区在扩大开放上大有可为
记者:结合湖北自贸区建设实际,您认为在扩大改革自主权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问题上,湖北有哪些可为的空间,应该怎样把握机遇,趁势而为?
陈波:湖北自贸区建成才过半年,目前还处在“适应、学习、创新、发展”的层面上,但是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在“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这两大国家战略的加持下并非遥不可及。
湖北虽然地处内陆,但也拥有十分明显的特色与优势。我们可以利用江海联运方式打通武汉、宜昌等长江港口的海运通路;利用汉新欧铁路、武汉空港打造“一带一路”的贸易枢纽;通过九省通衢的地理优势发展“多式联运中心”。如果再加上湖北自贸区“双自联动”和“产业转移升级”所带来的国际产业链的完善,资金与人才的聚集也必将水到渠成。货物、资金与人才的国际流动与聚集可望成为湖北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的三大要素。
在改革开放的新阶段,湖北自贸区也将获得更大的改革自主权,这是一个重大政策机遇。只要解放思想,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湖北自贸区在扩大开放方面大有可为;在自贸区带动下,未来湖北的经济发展前景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