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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义利观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18-05-19 01:50   [收藏] [打印] [关闭]

提要

    ■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

    ——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中指出

    ■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面向未来,我们要敬畏自然、珍爱地球,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尊崇、顺应、保护自然生态,加强气候变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领域交流合作,共享经验、共迎挑战,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碧海、绿水青山。

    ——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

    访谈嘉宾

    郇庆治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一种更广阔视野下的全球治理与合作思路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其中包括建立“清洁美丽的世界”“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等重要论述。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如何理解生态文明建设面对的深层次矛盾和全球性挑战?“人类命运共同体”对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郇庆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提升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这充分说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成为我国国际合作尤其是大国关系与外交战略的核心理念,其中一个重要维度就是致力于打造自然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因为地球及其自然生态系统是全人类共同依赖的生存家园。构建人类自然生态或地球命运共同体的一个主攻方向,就是大力推进全球层面的生态文明建设。

    需要强调的是,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价值与理念的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是一种更广阔视野下的全球治理与合作思路,意味着当今国际经济政治秩序与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路径和理念的深刻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推进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其重要性既体现在严肃彻底应对国内生态环境挑战、推动发展转型上,也体现在大力促进国际生态环境治理合作、推动人类现代文明绿色转型上。这种理解与认知,要求我们清醒意识到全球性生态文明建设中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与矛盾。其中最为重要的,还是世界少数发达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围绕自然资源利用渠道及其物质财富使用分配上的不均衡、不公平国际秩序与规则,以及如何发挥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示范效应”。

“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理念并不仅仅是中国的,还是世界的

    记者:“共享同一片蓝天、同住一个地球。”我们知道,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前全球治理的一个重要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既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也表示中国“责无旁贷”“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这其中体现了怎样的义利观?

    郇庆治:首先必须明确,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并非唯一一个需要在全球层面上强化治理与合作的生态环境问题,比如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海洋环境污染等,都离不开超越国界的共同性努力。即便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及政府依然是最重要的政治实体,承担着治理各种国际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首要职能,其职能并没有随着经济社会全球化的深入与拓展而衰减,而是在某些领域变得更加重要。

    基于这个时代背景,各国及其政治领导人的生态环境意识视野和环境政治义利观,显得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论述,也应在这个时代背景和话语语境下来理解。一方面,源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客观需要,世界各国要自觉转向生态文明建设主题下的生态环境议题合作,让越来越多的生态环境治理成为一种共赢共享的自主自愿行动。任何狭隘民族主义或地域保护主义的策略与行动,都是短视之举,难以持久。另一方面,包括中国这样的世界性大国理应发挥更大的国际引领作用和示范作用,努力做出自己的贡献。中国无论从自身经济体量、国际影响还是所追求的经济社会发展根本目标来说,都应致力于成为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我们所追求的发展都是将人民利益、世界和平与各国各民族包容互惠置于极其重要的位置的,而不是对世界其他国家、地区及其人民的霸权或剥夺。“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理念并不仅仅是中国的,还是世界的,“中国行动”和“中国贡献”也是面向和服务于整个世界的。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记者:正如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接受路透社采访时指出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造成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不同,发展需求和能力也存在差异”。在气候变化这个全球性挑战面前,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置身事外。发展差异与贡献大小之间就要寻求一种平衡,站在全球视角,如何找到最大公约数?

    郇庆治:2015年《巴黎协定》的最终达成再次表明,国际社会都承认,全球气候变化关乎人类命运前途,是一个必须共同面对的严峻挑战。在这个意义上,并不存在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的义责差别,这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得以构建的重要现实基础。同时,无论是基于历史还是现实原因,世界各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境遇与能力上,又确实存在着诸多差别,如果罔顾这些差异,建议的相关举措就很难达成协议,即便勉强达成了也难以得到落实。因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核心理念应当坚持,发展中国家也要承担与其能力和要求相符合的约束性责任。

    基于这种认识,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更加致力于引导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这既反映了我们越来越关注与希望在一个更为公正合理的国际制度框架中保障自身的合理利益,也体现了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责任担当,努力促成一个切实有助于全球气候变化减缓与适应的国际协同治理体制机制。

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记者:说到气候应对上的中国贡献,一个突出体现就是率先签署并坚定支持、落实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设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等。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指引下,在推动世界的可持续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方面,中国将如何为世界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郇庆治:气候变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人类未来。自1992年以来,中国一直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谈判签署与贯彻落实,取得了诸多具体成效。2015年以来,围绕《巴黎协定》谈判签署与贯彻落实所采取的原则立场与系列行动,实质性重构了我国在国际气候变化应对合作与政治中的大国形象。短短几年时间,中国已被国际社会公认为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治理与合作的主要领导者。

    立足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高度,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我们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总体来说包括三个层面:切实推进国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分阶段实现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实质性改善和生态文明质量的大幅度提升,努力建成美丽中国;更积极更明智地参与到国际环境治理合作,有理、有力、有节地表达与捍卫自己的政策立场,并促进国际环境政治与合作平台的创新;阐发好、传播好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话语与战略体系,以及中国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的“绿色故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我们仍需为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做出新的更大努力。